*岁的青年,中年男子是他儿子卢藏,青年却是他的孙子卢重。
两人站在卢恫面前,卢藏见了父亲就象是老鼠见了猫,连大气也不敢出,卢重却是毫不在乎,问道:“爷爷,咱家真要迁到京城?我可不愿意去。”
“放肆,迁不迁这是朝庭之事,哪容得到你小子置评。”
卢恫的双眼一睁,一缕精光射出,卢藏顿时住嘴,不敢再说。
“嗯,难办。老夫没想到太子年纪轻轻。却沉得住气,已经十余日过去了,韦艺依然坐在刺史府上。太子并没有拿下他的意思。”
“爷爷,既然太子靠不住,那咱
就是,反正那三人还在,以三人的武功,只要韦艺从去。就是强袭也可以得手。”
“不行,眼下搜捕得紧,三人出动不便,一不小心我们卢家就会栽进去。”卢摇了摇头。
“爷爷,孙儿却认为现在正是刺杀地好时机。”卢重得意地道。
“哦,你说说看。”卢双眼睁开,眼前这个孙子从小聪明,说不定从他嘴里真能听到好方法。
“很简单。太子来到青州后,青州要分去不少人马保护太子,而现在又是官府全力追踪刺客的时候,官府人马就这么多。保护韦艺的人就会减少,如果咱们派人放出刺客地风声。韦艺很有可能亲自带队查看,只要韦艺出城,还怕没有机会。”
卢恫听得眼睛一亮,这招反其道而行之,暴露刺杀太子的刺客其实是为了刺杀韦艺,果然可行。
“很好,重儿,明日你就派人去卢家村通知长白三鹰,准备再次刺杀韦艺。”
华灯初上,此时卢家村的卢家庄院内正厅一片***通明,空气中飘来一阵阵肉香,一只金黄色的烤羊已经放在桌子上,发出诱人的香味。
“太好了。”长白三鹰中的血鹰邹徒发出一声欢叫,掏出身上带着地小刀便从烤羊的腿上割下一块足有半斤重的嫩肉放进嘴里大嚼起来,一边嚼一边道:“唔,好吃,好吃。”三下五除二就将那块半斤多重的羊肉吃得干干净净。
卢安在旁看得冷笑,吃吧,吃吧,吃死你们,以一只羊换三只鹰,这个买卖太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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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三弟,你们愣着干什么,一起吃啊。”邹徒又割下一大块羊肉放在手里,见孟让和王薄两人没有入席,连忙招乎。
孟让毫不客气,马上在邹徒对面坐下,学邹徒的样子割下一大块羊肉大吃起来,他们以前每顿食肉数斤,这半个月没有闻到肉味,顿时如饿死鬼投胎,转眼就吃得满嘴流油。
王薄歉然的向卢安看了一眼,主人都还没有出动,放开大吃了:“卢公子,失礼了。”
“没关系,大块吃肉正是好汉所为,又何需那么多的虚礼,王壮士请!”
王薄也是半月没有见到肉味,闻到烤羊地香味不知已吞了多少口水,闻言不再矫情,在下方坐下,将上位让给卢安,用刀割着羊肉送进嘴里,却比孟让,邹徒两人吃得斯文。
“呃。”邹徒吃得太急,打了一个哽咽,咳嗽了数声才喘过气来,斜着眼睛看着卢安:“小子,有没有酒?”
“邹壮士放心,有肉岂能无酒。”卢安拍了拍手,一名家丁提着一只六七斤重的酒坛上来,邹徒迫不及待的从家丁手上将酒抢过,一掌拍开盖子,沽沽的向嘴里倒去,半响才道:“好酒,好酒。”
卢安对邹徒厌恶又加深了一层,提起只剩下三分之二左右地酒坛,先给邹徒满满的上了一大碗,再分别给孟让和王薄倒上酒,估计酒里已没有邹徒地口水才给自己倒上小半碗,将酒碗举起,道:“来,卢某敬三位好汉。”
邹徒想也不想,端起酒碗沽沽的喝了下去,生怕有人抢似的,又重新给自己倒上了一碗,孟让和王薄也将酒碗端起,却是用眼看着卢安,卢安心中明白,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孟让和王薄两人才释然,也跟着一起喝了起来。
孟让到底是一方首领,比邹徒心思敏锐,知道那些世家大族不可靠,此番与卢家合作也时时防备,王薄更加不用说,血鹰邹徒为人粗犷,对于眼下的境况浑然不觉,还象以前占山为王时一样毫无心机。
消去戒心,厅中顿时融洽起来,四人放开了肚皮吃喝,卢安虽然管理着这座庄院,平时也少见肉腥,天下动乱已久,大隋才建立两年多的时间,百姓刚刚能一天吃一顿饱饭,虽然许多世家大族奢华无度,但不等于卢安这样的旁系子弟也能奢华,平时只有逢喜庆之日才有肉食赏下来。
一坛酒很快见底,刚才那坛酒倒有一半被邹徒喝掉了。其余三人都是余尤末尽。卢安拍了拍手,又是一坛酒送了上来,卢安对送酒的家丁使了一个眼色。家丁轻轻地点了一下头,这次邹徒倒是没有见到酒就伸手抢,而是静等卢安给众人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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