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昆虫是非常的娇贵,它的身体,根本经不起这样的长途跋涉。真是抱歉,夫人,让您失望了。”这是阿奢口中的回答,他的心里却在想:“就算是能够运来,我们也不会把它们送到你们的手中。不但我们的国家会阻止,即使是我们这些商人,也不愿意就这样,把黄金拱手相送。”
“那真是太可惜了。……不过,说真的,阿奢,昆塔斯说你们才来罗马了一个月,可是,你的拉丁话,已经说得真是不错了。”
“拉丁话?这可不是我在罗马学会的,自从我们知道,有一条商路可以直通罗马之后,父亲就找了一个来过罗马的安息人,他整整教我了六个月,我才勉强能进行日常的对话。”
“六个月?你可真是一个聪明的人。”昆塔斯举起了银质的酒杯,说道,“为了阿奢的聪明,为了精美的丝绸。”
“为了精彩的丝绸。”人们都举起了酒杯,喝干了里边的法列伦酒。“怎么样?口感还不错吧?这可是最有名的希腊葡萄酒。”昆塔斯把酒杯伸给身边的端酒奴隶,“再给我来一杯。……把客人们的也都满上。”他指挥着另外几个端酒奴隶。
这时,离他们不远的两个贵族忽然争吵了起来。他们本来是正站在把餐厅分为内外两部分的几根提波里大理石柱边,观赏那组舞女舞蹈的。很快,两个人便分出了胜负,一个满面怒气地离开了餐厅,另一个,端着酒杯,得意地向昆塔斯这边走来。
“你们这是怎么了?范莱尼?”
“还能怎么样,难道你不知道吗?昆塔斯,那家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贵族派,元老院里那帮顽固分子的死硬走狗。我,……”范莱尼扶着昆塔斯的肩膀,滑坐到长榻上,他用力摇了摇头,却赶不走酒精,依旧是头昏眼花,他接着说,“我,和他争吵,还能有别的什么原因吗?那该死的家伙居然当着我的面,在哪儿朗诵诬陷恺撒的诗。”
“是什么诗?”这次不等昆塔斯开口,庞倍娅就抢先问道。
“谁知道是什么诗?”范莱尼醉醺醺地嘟哝了一句,忽然提高了音调,“哦,我想起来了,他说,布鲁图,由于他赶走了国王,成了第一任执政官;这个人,由于他赶走了执政官,终于成了国王。……你看,这不是在明显地诬蔑恺撒?他什么时候说出想做国王的话了?”
对于这些话的意思,阿奢倒是有一些了解。虽然他接触的大多数人,都是各国和本地的商人,但是闲谈的时候,也听说了不少罗马以前、和现在的国情。
罗马建城,是在七百年前,建城之后,接连有七个王,这就是他们的王政时代,最后一个王,叫塔吉克,有一个绰号,叫高傲者。罗马的贵族们在布鲁图的带领下,推翻了他的统治,建立了以元老院为主体的共和政体。共和政体,从那时,一直延续到现在。
而在恺撒征服了高卢之后,越来越惧怕他的势力的元老院,联合了庞倍,要求他放弃军权。恺撒挥军南下,进入罗马,在和庞倍的内战中,大获全胜。独掌罗马大权之后,他下了一系列有利骑士阶层和平民阶层的行政政策,这更引发了以传统贵族为主的元老院的嫉恨。
于是,一系列针对恺撒的谣言,便开始在罗马到处散布,他们说,恺撒,想要覆灭共和的制度;他们说,恺撒,想要做罗马的王。但是罗马从王政时代进入共和时代的开始,就有一条明文的法律:凡是想做国王的人,即使是奴隶,都有权把他杀掉。
说实话,对罗马的这种政体,阿奢实在是有些搞不懂。毕竟,这和他们国家的政体,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不要去理会他,那个家伙,我可是知道他。”昆塔斯也是一个恺撒派,不过他的脾气,要比范莱尼好上许多,他说,“甚至连他的母亲都说,他是一个由自然开始,而未被自然完成的怪人。”他又举起了酒杯,“为恺撒,为我们的祖国之父,恺撒。”
“为恺撒。为我们的祖国之父,恺撒。”包括阿奢在内,所有的人都举起了酒杯。
“这首诗是刚才那个怪人做的吗?它的韵律和韵脚,好像并不是十分的搭配。”放下酒杯,庞倍娅开口问道。
可是酒醉的范莱尼,在庞倍娅开口之前,已经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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