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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国,午时,边境某酒肆。
“我的左腿?是我爹在我七岁时给砍的,他说要给我留个保命的东西。可那次断腿,差点没当场要了我的命。”
说话的是一个少年,名叫刘瑞兴。他拍着自己用木头做的假腿,侃侃而谈道。
刘瑞兴留着一头银白色的长发,高高扎起。
他戴着一副大大的墨镜,看不清眼后的神采,但从嘴角勾起的弧度来看,少年对别人问及他的伤腿之事,毫不在意。
刘瑞兴穿着短衫短裤,在这古色古香的酒肆中,突兀得很。
与他同坐一张桌子上的人,都身着襦袍,听故事之余用新奇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
他这身装扮,在当今夏国,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坐在隔壁桌的老者已看了他半天,善意提醒道:“你这小生,为何穿这种衣饰出门?小心被护城的人以猥亵之罪抓了去。”
听此提醒,刘瑞兴讪讪一笑,他这身衣服果然太奇怪了。
自小,他就清楚的意识到自家与别人家的情况不同,不论是从衣食住行哪个方面来说,都是当今世界中的异类。
现在这个世界,除了他老爹,还没有人能造出他现在戴在眼睛上的‘墨镜’。
就连这短袖短裤的装扮,除了他和他老爹,再无他人会穿了。
他曾因打扮与同龄孩子格格不入,而屡屡受到欺负。每次哭着跑回家,老爹都会安慰他说,在他的故乡所有人都是这幅打扮。
按老爹所说,他的故乡是在一个蔚蓝色的星球上。他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几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事情。
直至后来的某次变故,老爹来到了这里,机缘巧合下收养了他。
刘瑞兴很喜欢听老爹给他讲故乡的事情,对他来说,那颗蔚蓝色的星球惹人向往。
说他是在这些故事中成长起来的,也不为过。
思绪逐渐收回,刘瑞兴苦笑道:“多谢提醒,实不相瞒,我现在可没那么多钱买衣服,存活都是问题呢。”
他这次是背着老爹偷摸下山,家里的小金库被老爹严格把控,他根本没机会窃取一个子儿。
但他不后悔这般匆忙的下山,因为若是错过这次机会,他老爹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让他下山了。
老爹一直用‘灵气研习尚未成熟’来打消他下山的念头。
明明他的二师弟十五岁那年就下山了,可他现在都二十出头了,还被圈在山上。
“那你这布兜里装的是啥?这么鼓囊?”同桌的胡茬大叔用好奇的目光,频频往刘瑞兴身边的布兜瞥视。
刘瑞兴没有回应,只是把布兜往身边揽了揽。
“小二,结账。”
吃完午饭,刘瑞兴掏出几个铜板,放在桌上。
拿起身边的布包,斜挎在身,他在众人的目送下走出酒肆。
酒肆位于夏国的边缘地带,从这里到夏国,还要穿过一片沙漠,近小半个月的脚程。
临行前,刘瑞兴在街上采购一番,把干粮清水全部备齐。
最后,他站在沙漠和小镇的边界,掏出那封从老爹那儿偷来的信件,再度稳稳决心道:“老爹啊,别怪我挖你墙角,这任务是你不接的,我现在拿来赚点零花钱也不为过。”
“毕竟你儿子我也要活着啊!”
一声高喊震天,是他在给自己打气。
话落,刘瑞兴毅然决然的走入沙漠,漫漫的黄沙留下一串踏实而坚定的脚印。
半个月后,夏国都城:凉玉城外。
守城士兵们恪尽职守的驻守着,手握银色红缨长枪,呈严阵以待的姿态。
他们犀利的目光在入城的人潮中,一个一个扫过,警惕着各种隐性危险。
忽的,某个士兵的眼前一亮。
他离开岗位,走向那个偷偷摸摸,准备借着混乱入城的‘叫花子’。
一杆长枪拦在刘瑞兴的面前,刘瑞兴动作一滞。他艰难的扭头,看向面无表情的士兵道:“有...事?”
士兵冷冰冰的说:“当然有事,凉玉城规定,乞丐和流民一律不得入内!”
“我...”刘瑞兴低头看看自己的模样,有苦说不出。
现在的他,一身破烂,身上沾满了泥土和黄沙,发丝一缕一缕的粘在一起,脸上满是污垢。
他自己都忘了,已经有几天没洗脸了。
肚子的饥饿让他话都说不利索:“我不是乞丐,也不是流民,我是来找人的。”
“你知不知道凉玉城中住的都是非富即贵,哪会有你这乞丐的熟人?每天都有想混入城乞讨的叫花子,你不是第一个。”士兵色厉内荏的说道。
“快滚!”士兵说着便上手推了他一把。
刘瑞兴本就饿的四肢无力,全身倦乏。当即就被他这一下推倒在地,使了大劲也没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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