绎》又说:“羲和,为太阳驾驶车子的神”。前书出版于1953年,后书出版于1956年,后说似为文怀沙对这一问题的修正。黄灵庚《楚辞章句疏证》释《天问》“羲和”句谓:“羲和,称日阳,非日御也。”黄灵庚释《离骚》“羲和”句先引洪兴祖补注,然后说:“洪氏以羲和为三:有生十日羲和,有尧时司四时天官羲和,有日御之羲和。”检索洪兴祖注书体例,如果洪氏同意王逸旧注,就不另立新说,反之,则另作解释。洪兴祖赞同王逸释“羲和”为“日御”,他只是不同意王逸释弥弭为“按”,所以另释“弭”为“止”,洪兴祖引《山海经》等典籍只求网罗材料用作注书之补充而已,并没有反驳羲和为日御的主张。
黄灵庚接着说:“屈赋称羲和亦三:一为日神。《九歌·东君》为祭日之歌,东君,羲和也。二为日之名,《天问》‘羲和之未扬,若华何光?’言日未扬其光,若华何照也。《章句》因《离骚》训日御,失之。三为日御。此弭之羲和也。”《东君》为日神极有道理,但说东君为羲和,人们找不到更多文献以佐证这一解说。黄氏谓《天问》羲和为太阳,又说《离骚》羲和为日御。一个语词在一特定时期和特定范围当具特指意义,屈辞“羲和”似亦为单一神话义项,即为日御,而不是尧之天文官,也不是太阳或太阳神。
《广雅》对此辨析甚详。张揖谓“日御谓之羲和”,仅据此语人们无法得知羲和与太阳的关系。难得的是《广雅·释天》还有这条注解:“朱明、曜灵、东君,日也。”此则材料极有价值,有关羲和的辨析就此可以作结。在屈原时代,太阳东君和羲和已经是两个不同的神格,羲和司职于日御,太阳司职于普照万物与斩除邪恶,在神话流传与典籍记载中,太阳又被称为朱明、曜灵和东君。
综观屈辞可知:在屈原的知识体系中,羲和与太阳有着明确分界,最有力的证据即为《九歌·东君》,《东君》篇正是对太阳神的礼赞,屈原用东君指称太阳神,用羲和指称日御,没有丝毫含混。
羲和绘画
神话羲和的儒化,或许还有其它因缘。天朝早期神话,女性占有重要席位,如西王母、女娲皆是。母系社会,女性主导着人口生产,故创制神话的初民,自然会打上女性生殖崇拜的烙印,羲和即以女性出现于神话。当母系氏族瓦解,物资生产取代人口生产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男性便逐渐步入权力结构的核心。在男权社会,掌握文化典籍的男权难于容忍女性凌驾其上,故对早期神话女性的独尊地位进行改动,这当在情理之中。男权阶层往往会采取两种途径达到彰显自身权力的目的。其一,让女神沦落为男权的附属。[1]如羲和,神话产生之初,本为太阳尊神,她驾御龙车巡游天际。后来,羲和从太阳女神演变为“帝俊之妻”,由是实现女性神格去权力化的目的。再后,羲和与帝俊生太阳,就产生新的太阳神。在母系氏族,子嗣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当人口生产让步于物资生产后,男性逐渐意识到因自身体力优势而带来的社会地位,其自身价值即得以认同。
男权在面对女神神话时,自然会作出羲和为帝俊之妻的有意修正。即便如此,男权文化主导者似乎还不能接受女性羲和为太阳尊神,职司如此显赫的神祇。既有尊神,就应当有专人驾驶方显尊贵,于是,羲和又进一步演变为太阳神的驾手。至此,太阳女神羲和遂演变为帝俊之妻并日御了。其二,对早期神话女性神祇的性别作出改动,尽量使之男性化。女娲就曾被清代赵翼改为男性,羲和也曾被《尚书》改过性别。
经过这一番修正,太阳神和太阳神的驭手就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神格。既然太阳神不能为女性,就另创新的男性太阳神,此神即为《九歌》之东君。至此,主宰人间光明与正义,给人间带来希望的太阳神就完全成为男性的象征了。
由羲和神话的改造、演化痕迹观之,天朝早期神话进展到父系氏族社会,已然走上了绝路。在父系氏族社会,先民不断对上古女性神话进行有意修饰与润色,以期服务于男权社会的等级伦理与价值观念,这或许为天朝缺少神话的历史动因。天朝神话和同时代的古希腊神话相比,有着明显差异,古希腊在男权社会尚能产生出诸多男性神话,凿开西方文化与文学想象的丰富源泉,而天朝文学在不断儒学化、理性化与历史化过程中,渐渐折断文学最具活力的想象之翅,这不能不说是天朝文学的一大缺憾。
一体同人
太阳和月亮是除人类自身居住的地球之外,和人类关系最为密切的两个天体。它们很早就成了人类自然崇拜的对象。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译:有个女子正在替月亮洗澡。帝俊的妻子常羲,生了十二个月亮,这才开始给月亮洗澡。)帝俊之妻常羲既然是十二个月亮的母亲,毫无疑问,她就应该是月母神了。郝懿行《山海经笺疏》云:“与羲和当即一人。”吴任臣注:“羲和、常羲,有陬氏。”郝懿行疏:“《史记·五帝本纪》云:‘帝喾次妃娵訾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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