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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开局遇见了女娲

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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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曰常仪。’《大荒西经》又有帝俊妻常羲,疑与常仪及此羲和通为一人耳。”

  《山海经·大荒南经》:“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羲和之国。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日浴于甘渊。”郭璞注:“羲和盖天地始生,主日月者。也故《(归藏)启筮》曰:‘空桑之苍苍,八极之既张,乃有夫羲和,是主日月,职出入,以为晦明。’又曰:‘瞻彼上天,一明一晦,有夫羲和之官,以主四时,其后世遂为此国。作日月之象而掌之,沐浴运转之于甘水中,以效其出入旸谷虞渊也,所谓世不失职耳。”

  羲和见于《大荒南经》,从经文来看,羲和是十个太阳的母亲,自然就应该是日神了。但从郭注来看,羲和只是日月的主神。就是将羲和与常羲视作一人。

  羲和网络图

  如果从别其异而言,羲和与常羲在典籍记载中,分属日神、月母神,当然应该视作二人。如果从主其同而言,羲和与常羲从词义而言,实际上是一词之分化,以为一人,亦未尝不可。如吴其昌先生即认为:“羲和常羲,亦同一人名,同一故事之变也。”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民族在早期都曾经有过以同一个词指称太阳和月亮的现象,见法国学者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之所以出现这种以同一个词指称太阳和月亮的情形,是因为在初民看来,它们都是光明的源泉,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因此它们常常被相提并论。这在天朝古籍的记载中尤其得到了显豁的体现。《易·离》云:“日月离乎天。”离即附丽、附著之义。《易·系辞上》亦云:“县(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可见日月是天地间最为显明的事物。《系辞下》云:“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日月成了天地间光明的薄泉。“物有同状而异所者,予之一名。”因此,古人就用同一个词来指称太阳和月亮。

  同理,人们认为天朝古代也曾经有过以同一个词来指称太阳和月亮。茅盾先生《神话研究》云:“原始人民对于日月的观念有一个特点,就是即以日月神为日月之本体,并非于日月神之外,另有日月的本体。”可见更加准确的说法是古人曾经用同一个词来指称太阳神和月亮神。从日神羲和与月母神常羲的丈夫都是帝俊来看,似乎已经透露出她们曾是一人。由于人类最先进入母系氏族社会,与此相应,最初的大神无一例外全都是女性神。因此,帝俊只不过是强加给她们的一个男性配偶神而已。羲和与常羲既然拥有同一个男性配偶神,可能说明了她们最初本是一神。

  常羲实际上就是羲和的倒称。和属歌部,常属阳部,韵为通转。《竹书纪年》:“阳甲”,注:“一名和甲。”和转为阳,犹和转为常,并为歌阳通转。以日神羲和的倒称常羲指称月母神,可能意味着羲和最初是兼指日月神的,亦即郭璞注所说:“羲和盖天地始生,主日月者也”。因为在文献记载中,正称与倒称往往所指相同。如《山海经·大荒北经》“无继”,同经又作“继无”。《海内经》“都广之野”,《海内西经》郭注则作“广都之野”。《说文·五下·矢部》:“矢,古者夷牟初作矢。”《海内经》郭注引《世本》:“牟夷作矢。”此外,《大荒东经》:“有女和月母之国。”郝疏:“女和月母即羲和常仪之属也。”据此,李平心先生《甲骨文及金石文考释》认为:“女和而称月母,无疑就是羲和”,“羲和实为日神而兼月神”。

  后世纪念

  羲和部落遗址

  根据考证,羲和部落遗址位于东海之滨的天朝山东省日照汤谷太阳文化源旅游风景区内。这里留有太阳神石、太阳神陵、老母庙、老祖像、观测天文的石质日晷、祭祀台、石椅、石磨、积石冢等遗存,出土过石斧、石锛、石铲、石箭头等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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