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你竟是要放了这狗崽子不成?”参将面色不善的看着这带着兜帽藏头露尾的女人,似乎她提了一个非常不可理喻的要求。他就道这汉女不是个东西,还没治呢,先提要求。
看他那愤恨的样子,马晓歌却笑着说:“将军别急啊,我奶奶缺一个试药的小童。这家伙既然得罪将军,那我便要了去,给我奶奶也无妨啊。”这语气要多阴森有多阴森,即便是那参将不懂汉语,可是也从中听到了满满的恶意,在一听曹庆的翻译,就浑身哆嗦。
是人都知道,萨满的药那是叫人生不如死的。
见他还有犹豫,马晓歌继续道:“咳咳咳,算了,算了,等我瞧瞧是什么事儿再说吧,若治不好,就只当没这档子事儿。”
“不不不,治得好治不好,这狗崽子都是你的。”那参将十分上道,他现在可是怕这姑奶奶心气儿不顺,再不给治了,那他到哪里去找人。
“成了,引我去瞧吧。”
三人这说话间便来在东次间的门口,这东次间单隔出一个雅致的小院,院内花草零落,唯有那桃花还余下几朵。
这门窗都是花棱格糊着茜纱,从前多半是女儿家的闺房,现在竟给这些大老粗给占了。
参将推门进去,里头是一股子脂粉的香味儿,腻得慌,竟也不开窗子。熏得人想吐。
“窗子打开,这屋子味儿太大。”鼻子敏感的马晓歌最受不了这些脂粉,不过开了窗子,也就稍微缓解一下。
因为脂粉的源头竟然是几个站立着侍候的女人,这些女人衣衫凌乱,颜色水粉、杏黄、水绿,个个都是妖妖艳艳的。
且这些女人都是小脚!
马晓歌好奇的打量着这些女人,她穿越来之后见的都是一些粗鄙的贫苦人家的女子,那要下地干活,都是裹刀条脚,除了细长些也不太难看。
但是这些女人明显不是用来种田的那种,看着模样身段到像是干另外一种活儿的。
这封建糟粕简直就是畸形,这些女人上大下小,感觉重心都不稳,怎么站着能不倒也是奇怪。
小脚具穿着不足巴掌大的小鞋子,足弓变形,还真是难看。
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视线,马晓歌大大方方的把兜帽摘了,这屋里并不冷。兜帽下面是青青的发碴子,刚刚生出来没多久,看着像个姑子。
不过,这模样到是好看,浓眉大眼,英气不凡。且这皮肉也未免太细嫩了些,竟然不像北地的女子,怕不是江南养出来的吧。
马晓歌长的并不出挑儿,只是有些英气,不过这是在现代对比各种画皮美女对比出来的。
关外苦寒,再保养也是风吹日晒,满脸的粗皮。
如今的八旗子弟还没有进入中原那温柔乡,英雄冢,更是没见过什么漂亮女人。
“呜呜呜……”这时,拔步床里躺着的人忽然动了起来。
参将疾步上前,拨开那些妖妖艳艳的女人,就来到了自己儿子的身边。
“之前还好好的,身上只是生了疮,不痛不痒的,长了也会消下去,便没有在意,可是近两日竟然起不来身了。大夫说没见过这样的病,说是邪病。”
马晓歌拿眼一看,发现对方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梳着标志性的金钱鼠尾,上身chì luǒ,下身盖着薄被,身体倒是健壮,只是嘴唇和脖子上有些杨梅疮。
这是梅毒啊!
梅毒十六世纪自南向北慢慢传播,北地的人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病。不过汉人大夫应该知道花柳之类的,一看不就知道这病从哪儿来的么。
想到这里她抬眼又看向那些素手而立的姑娘们,看打扮都往成熟妖艳了抹,不过看身量都不大。
哎,看来大夫是怕说了病根,这些鞑子恼羞成怒把这些女子弄死吧。
“这确实是个邪病。”
那男子虽然不能动弹,嘴里也说不出什么,只是眼神直往马晓歌身上飘,那股子淫邪劲儿就别提了,看来也是个色中饿鬼。
不过真是梅毒的话很难治,毕竟现在没有青霉素,随便吃点儿药只能缓解。青霉素怎么做来着,似乎当年看《仁医》的时候看到过。这才叫书到用时方恨少,穿后才知现代好。
“请大神靠过来些,小儿这病不止是长疮……”参将似乎有些为难,不过咬咬牙还是揭开了棉被!
我勒个去!太辣眼睛了吧?
马晓歌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让她一个没结婚的大姑娘去看这么辣眼睛的玩意,真的好吗?古代人不是很含蓄吗?这不是去幼儿园的车!
就在马晓歌瞪大的双眼中,浑身树皮一样的布满了男子的身体,就像是得了什么皮肤病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