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被捕杀,只因为羚羊有角;坟墓被挖掘,只因为墓中有殉葬的金银。
朴拙的弱者,总比较容易免于灾祸;丑陋的处女,总比较容易保持童贞。
所以也只有最平凡、最无名的人,才能保有碧笛和摄魂曲这样的武器!
“碧笛”明白这道理。
其实他本来并不是这种人。他本来也像大多数人一样,渴望着财富和声名。
自从他在那个燠热的夏夜里,看见他最钟情的少女被一个富家子压在草地上扭动喘息后,他就下了决心,要得到别人梦想不到的财富和名声。
他得到的东西远比他梦想的更珍贵——他得到的是碧笛和摄魂曲!所以他的决心又变了,因为他是个聪明人,他不想像羚羊般被捕杀!
他要杀人!
每当他想起那个燠热的夏夜,想起那女孩流着汗扭动喘息时的样子,他就要杀人。
今天他并没有杀人!
他并非不想,而是不敢!
面对着那个脸色苍白、眼神冷酷的人,他心里忽然觉得有些畏惧。
自从他有了碧笛和摄魂曲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人生出畏惧之心。
他所畏惧的,并不是那柄漆黑的剑,而是这个拿着剑的人。这个人虽然只不过静静地站在那里,却远比一柄出了鞘的剑还锋利。
看见这个人的眼神,他的心就开始跳,直等他回到自己的屋子。他的心还在跳。
他心跳也不仅是因为紧张畏惧。
他兴奋!
因为他实在想试一试,试一试碧笛和摄魂曲是不是能杀得了这个人。
可是他又偏偏没有这种勇气!
一间很简单的屋子。只有一床一几,一桌一椅。
碧笛一进门立刻就倒了下去。倒在床上。又冷又硬的床板,并没有让他冷静下来,他忽然发现自己裤裆里有样东西已连根竖起。
他实在太兴奋,因为他又想杀人,又想起了那个燠热的夏夜……
杀人的**竟会引起他性的冲动,这连他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最难受的是,这种冲动只要一被引起来,就无法抑止!
他没有女人。
他从不信任女人,决不让任何女人接近他。他解决这种事惟一的法子。就是杀人。
只可惜现在他所想杀的人,又偏偏是他不敢去杀的。
这春天的下午,竟突然变得夏夜般燠热,他慢慢地伸出流着汗的手
黄昏,将近黄昏,未到黄昏。
一个人悄悄地推开门,悄悄地走进来,身材虽然臃肿且笨拙,行动却轻捷如狸猫。
碧笛还是动也不动地躺在床上。冷冷地看着这个人。他一直不喜欢这个愚蠢的胖子,现在心里更生出种说不出的痛恨。
——这个人只不过是个太监,是个废物,是头猪!
可是这头猪却偏偏不会被**折磨。永远都不会尝到那种被煎熬的痛苦。
看着这张胖胖的笑脸,他几乎忍不住想要一拳打破他的鼻子!
可是他只有忍住。
因为他是他的伙伴,是他的拇指。
拇指还在笑。悄悄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带着笑道:“我就知道你一定有法子引他们出来的。你做的事从来没有失败过。”
碧笛淡淡道:“你看见了他们?”
拇指点点头,道:“女的是彩蝶。男的是叶凡。”
叶凡!
碧笛的手又握紧。
他听过这名字,也知道这个人,更知道这个人手里的剑!
天下无双的快剑!
河阳城暗杀的失败,木头人与泥人的被横腰截断,河阳城外骑士的惨死,他们虽未到现场查看,但早已知道他们已死。因为这些人是他们组织派出去的人,这些人到规定期限还没有回来,就说明已遭毒手。
但也说明,他们遇到极可怕的对手,他们起先还不相信有谁能将练西域冷术的木头人和泥人杀死,但当他们看到木头人与泥人的尸首时,他们相信了。
他们相信,他们这次遇到极可怕的对手。
这个对手,他们自然也查了出来。
拇指道:“幽宗还能活到现在,就因为叶凡,所以……”
碧笛忽然跳起来,道:“所以要杀幽宗,必须先杀叶凡!”
他的脸已因兴奋而发红,连眼睛都已发红。
拇指吃惊地看着他。从来也没有人见过他如此兴奋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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