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与你sex,我却最终选择了逃离,不是我守身如玉,而是因为我是一条爱上开水的鱼,激情早就已经被滚沸过,再也提不起来。
我在黑夜里,看着那些饥渴难耐的人们,恶意地嘲笑,冷冷地怞烟,觉得连自慰都没有兴趣的自己是个世纪末大怪胎,表面鲜艳绚烂,实则早已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雷蒙总说小小年纪装什么酷呀,你这样子连女孩子也会被吓跑的。
我说跑就跑呗,我还嫌她们烦呢。
雷蒙一副小生怕怕的表情:“哥们儿,不会吧?难道你喜欢男人?”
我唬着脸说:“是呀是呀,少爷我就是只爱男人,而且只爱像你这样乖宝宝式的男人。”我边说边扮演狼外婆对可爱又傻气的小红帽上下其手。
雷蒙便大声地笑大声地讨饶:“你饶了我吧,你哪会爱上我呀!如果你真的爱男人,那你也只会爱一个人,再不会有第二个。”
我初时还雾沙沙的:“谁呀?我怎么不知道?”
“你爱的那唯一的一个人呀,姓韩名玺,一个超级自恋的大帅哥!哈哈哈……”每次说这个已经重复了N遍的笑话(当然,估计雷蒙是一直把它看作最好笑的笑话),雷蒙都会笑得要断气,倒在沙发上神经兮兮地手脚乱舞。
我哪里自恋了?我总是不懂。
我不怎么讲究吃,也不讲究穿,到现在我还是分辨不出CK与CD的区别,香奈尔是法国的,而阿曼尼是意大利的,是吗?
我从不在乎这些东西,也没兴趣。但是有人会定期给我送来换季的衣服,全是当季最时尚最贵族气的服饰,自然,也全是名牌。
雷蒙总是叹息:“有个有钱的老爸真好呀,大少爷。”
我呵呵地笑:“他叫齐戈,如果你愿意我就送给你好了,据说他对收养子蛮有兴趣的,有了他,你就平步青云直上云霄了,哪里像现在累死累活起早摸黑的,还挣不了几个钱。”
雷蒙从不把这话当真,他是个脚踏实地的人,虽然他偶尔会开些令我吃惊到摔倒的玩笑,总体来说,他还是个不苟言笑一板一眼的人。
这栋公寓原本是我自己一个人租来住的,后来,觉得一个人住实在没什么意思,再加上我懒得收拾房间,便想找个保姆,最好保姆兼分担房租的人。
我在学校的公告栏上到处张贴寻觅同居人,结果七七八八来了一大堆,男的女的都有,很多是认识的,同班或同系的,或者同年级的,特别是一些时髦而俏丽的女生,声明什么都愿意做,甚至还隐约地示意包括那个那个,靠!少爷我要什么女人没有!
于是,我重新张贴广告,注明非本系非本级非女性者方可,应聘的人少了,但是来的那些男生都让我看不顺眼,我想找个大帅哥同居耶!
在我已经兴趣缺缺心灰意冷的最后时刻,雷蒙穿西装打领带皮鞋亮晶晶地跑来了,满头大汗,还小心翼翼地陪着笑,他说:“我可不可以呀,我们是校友,我现在刚工作,公司没有房子,唔唔唔……”
他又罗嗦了一大堆,我就在沙发上四平八稳地坐着,看他紧张得不成样子。
最后吐完了苦水,他眼睛亮亮地问:“可以不交房费吗?我给你打工,什么都可以做,做饭洗衣搓地板,什么都做,真的,我什么都会做!”
我问:“可以上床吗?”
“啊?”雷蒙绯红绯红的小脸变成通红通红,然后结结巴巴地说:“开、开什么玩笑,难道你还想要三陪?那、那我还是另找别家好了,我就说嘛,世上哪有白吃的午餐。”
“哈哈……”我笑起来,看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实在非常有趣,我怀疑他怎么可能已经成了社会新鲜人,“跟你开玩笑呢,你晚上就搬过来吧。”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新同居时代。
@@@@@@@@@@
还是重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不叫“爱上开水的鱼”,我叫韩玺。
在北京念书,今年读大二,华大电子工程系,兼修西方经济学、对外贸易、希腊语、中外艺术鉴赏,还是系篮球队的队员。
我很忙,忙到不让自己有时间用脑,就像一部编程绝佳的电脑,每天自动工作,只要不掐断电源,我就会永不知疲倦地工作下去。
来北京之前,我在上海生活了两年,在齐戈那座洋别墅中住了半年,托他的福,我插班到一所师大附中就读,并且过着与所有人无异的中学生活,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我也伪装得格外清纯,甚至有点蠢。
在齐戈那里住了半年,后来的一年半我就自己跑到一条典型的上海里弄租了一间小房子,位于石库门一带,那时的石库门还没有现在的格局,我喜欢穿拖鞋套大头衫仄仄地走在那里,青石板的路,多雨时节
手机支付宝搜索
P2zPYPB74GJ即可领取作者发的红包,赶快参与吧!
淘宝双11超级红包,复制淘口令
$bkb13lYsLPg$,打开手机淘宝即可领取。
若淘口令失效,请
点击此处链接领取
京东双11超级红包,复制京口令
¥UANeFApAs8a1nuds¥,打开手机京东即可领取。
若京口令失效,请
点击此处链接领取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