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着古旧的荣耀感,走在这些里弄,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滚滚红尘中的烟花旧事。
上海格外适合那些懂得享受生活的人,除了20世纪初就开业的先施、永安、新新三大公司,我去的最多的是美美百货。那时候美美百货刚落成一年,是销售世界顶级服饰品牌最多的百货公司之一,我去逛,只是看看,不想让自己在这个海派的地方显得太寒酸太无知。
听着上海人用“阿拉XYZ”的语言把所有的外来人都统称为“乡下人”,是件让人既气恼又可怜的事,学不会当地语言,你就要平白遭受诸多的冷眼,很少看到一个地方像上海那样以自己的母语自豪骄傲,好象只在法国作家都德的《最后一课》中见识过类似情景。
我真心喜欢去的两个地方,一个是地铁,一个是“屈臣士”。“屈臣士”里有各种颜色各种香味的沐浴露,还有各式各样的护肤品,总有些很华丽很时髦或者很简约却很小资的女人到这里来买东西,当然,也有男人,男人一个比一个津致陰柔。
我依然不买东西,依然只是看看,我最感兴趣的是那里的润滑油和避孕套,可惜一直没买,因为用不着,用不着的东西就不要买,我们的老祖宗教育我们要节约。
我最喜欢的是地铁,在一个流动的狭长空间里,看人们的脸像流水一样涌来退去,偶尔会发现一个或几个令人眼睛为之一亮的帅哥,心情便愉悦半天,一天似乎也就有了着落。
可是,上海太陰柔了,脂粉气太重,忘了哪个作家曾把上海比喻为女性,我也有同感,生在北方错错落落大大咧咧的我渐渐受不了那些天下无双的津致,受不了那些无与轮比的讲究,上海有母性中的海纳百川胸怀宽广,也有小女人般的斤斤计较唧唧歪歪,我喜欢前者,但讨厌后者。
其实,这些都不是理由,理由是我厌倦了齐戈,厌倦了在他眼皮底下晃来晃去,于是,我考到了北京,在这个依偎着巍巍长城、孕育了康熙大帝风流乾隆、见证过诸多翻天覆地大事件的城市暂时落下了脚。
地道的北京话很痞,甚至带着一些野蛮,我却喜欢,喜欢得不得了。
大学第一年,军训、联谊、读书、见识新环境、结交新朋友,忙忙碌碌得像只停不下来的钟摆。
大学第一年,我住了学校的宿舍,并且和一家子人混得烂熟。
后来之所以搬出宿舍,并非我厌倦了合宿生活,而是宿舍里的兄弟开始谈女朋友,熄灯后的卧谈会动不动就扯到女生身上,扯着扯着就会有人喊:“老五老五,咱班里就数你最倜傥风流,想必恋爱经验丰富,快快从实招来,给哥们儿传授点实战经验。”
我这时候总会嘻嘻哈哈地打屁,我说追我的人海去了,你们到底问哪一个呀?小花看起来很正经,实则是个蚤货;小菜看起来土土的,其实很有灵气;小尾巴像只小狗一样黏人,给她买件礼物就会汪汪叫;小麻雀整天做梦钓凯子,想做一个阔太太;小玫瑰……
可怜几个哥们听得狂吐,最小的孩子甚至扑到我床上卡我的脖子,几个人群起而攻之:“太牛了,就说怎么咱们都成了和尚班,原来丫头小姐姑娘们都跑你怀里去了,岂有此理,消灭这个女生杀手男生公敌!”
在所有人的眼中,我就是这样一个玩世不恭、游戏人间、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纨绔子弟。我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我花钱如流水对一切都满不在乎,我会玩会疯会学习,就是不会专情、不屑痴情、不懂真情。
可是,我渐渐无法忍受这种嬉闹了,每一次和几个弟兄召开恋爱研讨会,都像硬生生揭开心底已快愈合的疮疤,一丝丝的痛一点点的疼,然后一点点一丝丝的蔓延,让我整个人沉入黑暗的泥泞再也无法呼吸,恨不得地球就此停止旋转,恨不得就此结束我这如同行尸走肉的生命。
我决定搬出去,哥几个神秘兮兮地说:“是想找个自己的窝方便快活吧。”
我说:“是呀,我正准备金屋藏娇翻云覆雨呢,你们羡慕去吧,痛哭流涕去吧!”
我搬出来自己一个人住,捡到雷蒙算是意外之喜。
我并不是说对他有什么非法的想法,其实,他一不酷,二不帅,三不够漂亮,四不够风趣,五不够聪明,六不会拍马屁,七不会欣赏艺术,八不懂生活情趣,九不爱养鱼,十恶不赦的是他不懂欣赏我的魅力!
我对他没什么非礼的想法,更没有非礼行为,顶多就是逗他一下,比如问他是否还是处男,看他羞窘得满脸通红,一副天下塌下来的样子,我就满足了恶趣味,哼着小调满不在乎地去洗澡,留下他还在那里烦恼不堪的笨笨的发呆。
如果说他还有什么可爱之处,那就是他的勤快了,像只永不停歇的陀螺,房间总被打扫的一尘不染,连小到一个牙签盒也要放到固定的位置,我总是随便拿随处丢,他就总是一遍一遍地捡回原处,这种超级无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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