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她?!
一瞬间,孤儿心中的欣喜无法形容。可阿德斯为什么要送礼物呢?她生日?不对呀,她的生日不是这一天,再说她也从来没说过自己的生日,他怎么会知道。难道是他生日?也不对呀!他的生日不是应该她送礼物吗?哪里有寿星自己送别人礼物的道理。
但不管为什么,这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哪怕是一根草都无比珍贵,何况这价值连城的毛皮大衣呢?基本上,她反对穿动物皮毛,但鉴于变色狐狸的习性,是自然死亡后才剥的皮,那么穿一穿应该是没问题的。
她把大衣披在身上,一股暖意从心底一直流到全身,虽然大衣长到脚踝,还搭配了一个毛皮帽子,显得不太合身,但那种幸福感是什么也买不到的。
“谢谢你送的礼物,我很喜欢。”她对阿德斯微笑。
阿德斯显得有点局促,显然从没有送过别人礼物,这是第一次。他似乎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讷讷的发了两个不明意思的单间节,然后才艰难的道,“喜欢就好,穿着吧。”说着就要往外走。
啊,穿着?!这可是类似于夏天的天气,就算早晚有点凉吧,但穿着这种轻暖的毛皮大衣还是变态了一点。但是不管了,先拦住他再说。
这么想着,孤儿急忙上前几步,可是走地急了。一脚踏在大衣的下边缘,狠狠的向前扑倒。幸好阿德斯反应快,一返身接住了她。
孤儿借机拉下他的头,在他唇上轻啄一下,“我还从没送过你礼物呢,告诉我你生日是什么时候。
“你送过蜂蜜蛋糕。”他眼睛瞄过她的红唇,想吻,但却没有。
“那个不算啦。”孤儿脸一红。又想起那个甜蜜的厨房之夜,“不过你不说也没关系,我有的是办法打听,但是你不能又欺侮詹姆哦。”
阿德斯没回话,心里哼了一声,寻思着一会儿去找詹姆的麻烦。这小子很得孤儿地喜爱嘛,看来要和他好好“谈一谈”。
“这么稀有的东西,那店老板从哪儿弄来的啊?你又怎么知道他的店里有?”孤儿好奇。
快到驿马家了,阿德斯突然买了这么多毛皮衣服肯定是有深意的。绝不会是闲极无聊买着玩儿的。不过他给别人买的全是普通货色,还要她来付钱,唯独给她买的这件,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还是自己付钱,显然意义不同。
其实钱根本不是最重要的,阿德斯并不是个在乎钱地男人,不过他这样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不喜欢等待的人,却一直耐着性子和那老板磨了半天。对她的这番心意才是最珍贵的。
所以。他送地这件大衣不是装备。而是礼物。
“你是从哪里为我解除的封印?”沉吟了一下,阿德斯突然问。
孤儿一愣,“鬼影森林呀。”
“变色狐狸也是出没在鬼影森林的。”阿德斯解释。“那个森林的尽头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山腹中有一个巨大地石洞,我地人马全是被封印在那里。只要我复活,他们就能恢复成八百年前地模样。”
“你是说山洞中还有变色狐狸出没?”孤儿问,“是你的人在复活后正好发现了死狐狸,然后——”然后怎样,她无法猜测,有很多的可能。谁都知道鬼影森林深处是不能进入地,那里面危机重重,她不相信那个老板敢进入。或者是阿德斯的人剥了狐狸皮——
“变色狐狸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预知自己的死亡,所以会提前到一个隐密的地方去,等待死亡的降临。”阿德斯慢慢说着,似乎叹了口气,“那个地方叫狐狸冢,是个人类找不到的地方。”
“那个山洞外就是吗?”
阿德斯点了点头,“他们解除封印后,正好看到一批狐狸死去,于是就剥了它们的皮,打算送给我做重生之礼。我派人试着找到这间皮毛店,让他们做一件女式大衣,这家是八百年前就有的老字号,没想到居然还在。”
听到这儿,孤儿有些明白了。
阿德斯之前是驿马家的人,自然熟悉这边的店铺,而驿马家领地外的自由贸易城邦也确实以贩卖皮毛而闻名。八百年沧桑,虽然物事人非,但老店却还在。而这种珍贵至极的皮毛需要极佳的技术和手工才能制作成衣服,放到一般人手中,就不定就糟蹋了。
下午那店老板让阿德斯进店,也许只是请他看看其他珍贵皮毛,并不认识他。但做这种生意,彼此间是有信物的,只要一亮出来,店家自然要把制成的衣服交出。
之前她还以为占了老大便宜,没想到阿德斯这笨男人还是上了当,一万金币?那只是手工费。太贵了呀!说不定那老板还盼望着委托人不来才好,那样他就凭白无故得了件大宝贝。
可是——
“你要那店老板做一件女式大衣,是要——送给谁?”孤儿紧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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