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美丽邂逅
这一学期我过得飞扬跋扈,日子好的没发说,凡是在学校混的有些人模狗样的人都伸长了蹄子巴结老大,老大也没闲着,发展了一大帮人加入隆会,但是他们却没有工资,不过这已经能让他们偷乐了,试想如果有朝一日和别人干架,只要报出自己是隆会的人,谁还敢来招惹?虽然隆会每个月要他们上缴一百块钱当会费,但他们依然乐此不疲地入会缴钱,没办法,谁让他们是富家子弟,这点钱,九牛一毛而已啦,他们仅仅每个月花在GF身上的钱都十倍于此。这点血,还是放得出来的。
高一年级完后,老大的工资涨成了三千,还有一万块的年奖金。有老大罩着,学校里以前敢鄙视我和轩明的人就再没有在我们面前昂过头,于是我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走路连胸脯都挺地直直的,暗地里,我开始了高中生涯的第三个计划:找一个GF。
老大的31班是出了名的恐龙班,自然我是不能在这里找的,但紧挨着我们的15班和27班是两个文科班,不难想象31班和这两个班的差距有多么的大。有人形象地改用黄征《爱情诺曼底》里面的名句来表达种种差距:“别让天与海的距离,衡量美与丑的对比。”正因为差距太大,导致了31班的饿狼每晚都集体嗥叫《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的改编曲:“你当孤单你会想哪个?你要不要我一个帅哥,你的快乐伤悲,帅哥都能体会,让帅哥陪你走一回。”
一个星期天下午,15班向我们挑战篮球,体育委员和我们合计大半天,决定不出去溜冰了,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于是我们换上战袍,穿上战靴,发誓至少洗他们30分。比赛开始后,我们占据了篮板和中投的优势,阵势一拉开,分差也就一起出来了。比赛到一半,我好不容易运球冲到篮下,正要射篮,忽然发现外边站了一特漂亮的女孩,说实话,我活了十几年,还是头一次遇见有长这么靓的,忍不住就多看了两眼,结果一分神,一个大帽扣下,砰地一声将一切洗白。我整个人重心不稳,就那么斜斜地向右栽倒,睡在一双白色的皮鞋下面。慌乱中,我抬头,望见了那个女孩,的确非常漂亮。我只觉头一晕,然后就流出了鼻血……
再然后,我知道了她是15班的班花,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淑仪。给人一种很清纯脱俗的感觉。每次回味时,我的心就会狂跳,结果在众哥们的挑唆下,我暗下决心一定要追到她。我知道,她每天收到的信比她吃的饭还多,对于情书,她早已麻木,所以,我认为不应用老套的方法追她,毕竟她不缺情书,也不缺男朋友。
可是,我却缺了一个女朋友。
俗说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向她发起攻势之前,我大概做了一些了解,她喜欢有音乐细胞,有文才,沉稳体贴的人。另外,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很帅,很高,还特别酷,名字叫陈祥,听说还是什么大官的儿子。但是我并不气馁,既然看中了,就一定要有勇气追一次。
我吹得一手好的口琴,只要是会唱的歌,就能够吹出来,而且从不走调。这得益于我的老爹,5岁那年,他给我买了一支口琴,从那时算起,我已经吹了十多年,这么长时间,傻瓜都会吹了。
经过很多天的观察,我发现15班的班花经常在晚自习下课后到公寓前边的银杏小道散步,而且是一个人。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有这个嗜好,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正如同我,每次晚自习第二节的休息时间一到,就会有上厕所的倾向,有时候跑到了厕所,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方便的意思,不过是出于习惯性原因,我仍然要去。
找准了时机,当天下晚自习后我便迅速冲到公寓前的小道上,找准一个石凳摆好造型,等待她的到来。不久,我的眼帘就映出了十多道人影,全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相比之下,我一个大男人坐在石凳上,身边却没人陪伴,倒显得有些寒酸,其实寒酸一点也就罢了,痛苦的是那些男的仗着身边挽了一女的,不断地做一些暧昧的动作,有的拥抱,有的接吻……我想到轩明曾作过一首诗,名字叫做《园梦令》。
《园梦令》
今夜星光无数,
误入校园深处。
呕吐,呕吐,
惊起情侣几处。
穿衣的穿衣,
提裤的提裤。
当轩明初作罢这首诗时,很是让我叹了一把,能把文学恶搞至如此,也非此君莫属了,要是李清照女士还健在于世,恐怕在看到此诗的第一时间就会吐血而亡。
现在结合眼前的情景,才终于发现轩明的诗并非胡编乱造满纸荒诞的奇谈。我有些怀疑那个女孩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晚上不回去睡觉偏要跑这儿来当电灯泡,即使吃多了不消化也不应该跟这事搭边呀。我在银杏小道上做了大半小时的绿灯,直到学生会的干部朝这里射电筒吹哨子,一边吹还一边善意地提醒:“好了,好了,别粘在一起了,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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