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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属下无能,盗窃者刚才已经逃出了神风帝国,目前已不知所踪!”
“————”神风原马听了焦急地在屋里走来走去,停了下来之后说道:“阿斯兰,你知道盗窃者逃离的大致方向吗?”
“东北方向,有可能是往虎魄帝国、兽人帝国和蓝天帝国逃走!”
“我命令你带白银骑士团第七小队去追捕盗窃者,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一定要把被盗的东西拿回来!————唔,一会我给你被盗物品的图样,还有在外不要暴露出你们是白银骑士团的骑士的身份,追击方向就选择虎魄帝国的方向吧!速去速回!”
“是!”
阿斯兰应答着快步离去,留下了忧心不已的神风原马。
不久之后,王城的脚下集合了三十位穿着很像是佣兵的人,但是他们的步调却是整齐有序、毫不凌乱,每个人都骑着一匹马,在一名中年人的带领下向着神风帝国外奔走而去,身边还跟着几只膘悍的猎犬。
“阿斯兰队长,这里有一堆沾有干竭了的血迹的黑布,很像是那天的盗窃者身上穿的布料!”
“艾伦,现在是在外面执行特别任务,我们是白色佣兵团,现在要叫我团长!快带猎犬过来闻一下,骑上马继续追击!”
“是,阿斯兰团长!”
追击的众人很快看到了远处的一个黑点,可以分辨得出是一个人的模样。
黑点正在快速地向前飞奔,但是似乎顿了一下,好像是看见了远处正向他奔走而来的众人。
黑点的速度提升了,那是快若疾风的速度,想必就算是和六级的战士比起来也不会慢多少。
他是死士,在逃离的路上受了很多伤,有的甚至是几近致命的,但是他却顽强地活了下来。这不是什么奇迹,在他的死士训练课程中,比这更加严酷的环境都是家常便饭,多次接近死亡的生涯是其他人无法想像的残酷。所以,他活了下来只是理所当然的。
身上的伤已经结疤了,伤口发着痒呼叫着他去抓,但是他没有动手,这只是伤口愈合了的正常现象。如果有旁人知道了的话一定会非常惊讶,很明显地他没有受到魔法的治疗,这两天的逃窜也没有可以让他好好养伤休息的时间,就算是放了药也不可能让那么多的几近致命的伤口完全愈合。这是不合理的,但也是合理的,使用以缩短生命为代价让身上的伤口加速愈合的禁术,就可以办到这种不可思异的事。
饿了就吃军粮丸,是含有很高的蛋白质的特制秘药,只要吃一颗就能大半天不会饿肚子,并且据有某种起兴奋作用和振静作用的成分,可以让他超常发挥,体力如同无穷无尽般让他挥霍。但是,那也不是没有副作用的,药效之后的疲累会成倍累加发作,甚至会伤及五腑六脏,严重的话就算马上死亡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但是没有关系,这种事他并不放在心上,或者说从来没有考虑过。生命对他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不是吗?因为他唯一所要做的就只有完成任务这件事而已,从他懂事起就一直被这么教导着,如果舍弃掉生命就能达成任务,那么就舍弃吧!像生命这种毫无价值的东西可以换取任务的达成,怎么可能不愿意呢?没有必要对生命有任何留恋,任务才是唯一的,这就是死士!而他,也正是这样的死士!
前方不远处是一个树林,没有任何犹豫地冲了进去。
几分钟后,他靠伏地辨听听到了后面追击他的人也进到了树林,远远地还能听到犬吠声。如果他没猜错,他会被追上的原因就是这个吧!他的气味,从一开始就被对方的猎犬记住了,这对他来说太不利了!再次掏出了军粮丸,一口嚼碎吞下,继续向前跑着。
水!
前方有水流的声音,他迅速地跑了过去,看到了一条齐膝的溪流。没有犹豫,立即跳了进去浸了个全身,然后马上跳了出来继续赶路。
几分钟之后,阿斯兰带队来到了溪流边,但是却没有骑着马,在树林中骑马是很难行动的。
“猎犬追到这里气味就没有了!看来那个人很聪明,知道我们带了猎犬,但是水却能淹盖住自己的气味,让猎犬无法继续追踪!”
突然,他们听到了树林外有马的长嘶声。
“不好!我们中了调虎离山之计,快赶回我们的战马那里去,那个盗窃贼偷了我们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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