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久经训练经历过无数次战斗的战马,速度和反应都比后世赛马俱的马儿快上一分,转眼马速就放到了最大。发出一声长嘶,黑影如同一块巨大的广告牌飞来,空气也被这凶猛的冲刺搅乱了,漫天都是芦花,白茫茫一片遮人眼目。
“杀!”王慎大喝一声,趁敌人的视线混沌,右手一翻,横刀借马力在为首那个敌人的颈上一划,瞬间和敌人骑兵群错身而过。
双方都跑得极快,转眼就分开了。
为首那个敌人还坐在马上,须臾,脑袋朝后一翻,以一种诡异的肢势挂在背后。原来,刚才王慎这一刀乃是借着腰力和马力,力量何等之大,瞬间就切断了敌人的颈椎,只留薄薄的一层皮和身体连接在一起。
这个时候,只听得“噗嗤”一声,鲜血才从断颈处喷出来,染得芦花纷纷坠地,红艳艳一片。
“关三被杀了!”
“关三!”
众贼军斥候纷纷惊呼。
“杀了他,杀了他!”众贼军纷纷拨转马头,手中的马刀亮成一片。
这个时候,他们距离王慎有大约五十米,可见刚刚这个冲锋快成何等程度。
老郭确实是被一张鱼网罩住了,此刻已经被裹得如同一个粽子,再动弹不得。只不住喊:“衙内,快走,快走!”
王慎飞快地扫视了一眼,见他无碍,心头稍安。但小丁背心却中了一刀,也不知道轻重,背心的皮甲已破,有血沁出来。须臾,身下积了一滩红色的液体。他没有死,趴在地上,竭力抬头看过来。
“走不了,某是不会放弃自己的袍泽弟兄的,老郭,小丁,照应好自己,我带你们回家。”王慎冷冷地看着前方,又夹了一下马腹,让战马冲起来。
风呼呼地从身边掠,冷得一身都要僵了。白刃战一般来说,交换比都是一比一。也就是说,在如此高速的冲刺下,你的刀子砍中敌人的同时自己身体也会中一刀。
刚才一个起落杀了一个敌人本是攻其不备,接下来以一对四只怕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早知道就带上弓箭了。
但是,王慎却没有丝毫的畏惧。这个时候,也顾不得害怕。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竭力使自己平静下来,让心绪变得古井无波。
而且,最重要的是,骑兵只能进攻。
不停进攻,杀死敌人,或是被敌人杀死。
马速快起来,双方都在对冲,三十米距离转瞬就到。眼前的敌骑组成一个半月阵,使得他们看起来黑压压一片。要想从中间穿过去,必须找个空隙。如果被人家围住,便是乱刀分尸的结局,失去速度的骑兵只不过是骑在马上的步兵,甚至还不如。
瞳孔放到最大,用尽目力看过去,前方是一条不大不小的缝隙,足够一人一马通过。
缝隙边上是一个瘦高个的贼骑。
“死去吧!”用尽丹田之力吼出这一声,顾不得调转横刀,只将刀刃横在胸前,朝前推出。
那瘦高个看到突如其来的刀光,面上闪过一丝惊骇,手中刀胡乱地兜头砍过来。
不用猜,看他的动作就是个生手,搞不好没有正经做个骑兵。王慎刚这么想,身体一矮,连人带马就从他身下钻了过去。仿佛是打篮球时的得分后卫带球突破,推出去的横刀,已经划过敌人的腰肋。
时间好象慢了下来,王慎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横刀割开敌人的麻布衫子,分开敌人的皮肉,从两条肋骨中进去,那么地流畅爽利。
横刀乃是武士刀的前身,刀如其名,乃是直刃。老实说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顿挫,等到了刀尖,整把刀好象活过来,顺势将王慎连人带马朝前一带。
“呼!”王慎已然透阵而出。
实在太快了,转眼,王慎奔至三十米开外。战马长嘶,前蹄高高扬起,在高速运动中猛一转身,停住了。
这个时候,中刀的瘦高个贼军被破开的身体才从鞍上落下,跌入芦苇冲中,一动不动,想来是已经死掉了。就在方才,王慎这一刀在割进他胸膛之后准确地找到了里面的心脏。只一瞬间,贼骑就停止了呼吸。
“高兄弟,高兄弟死了!”
有贼军在大叫。
风大起来,空中荡漾血腥味,片片芦花已红,一片血雾,有些看不清楚前方的情形。
“都不要乱。”所剩三人中一个军官模样的人大叫:“列队,列队,贼子也受了伤,支撑不了多久。”
骑兵乃是一军中最剽悍的勇士,李昱军虽然烂,但基数摆在那里,军中斥候还是有几分战斗力的。
这个军官见王慎一个照面就杀了自己两个手下,心中顿时一凛。看来,对方是个老手啊!如此骑术,如此狠辣手段,也只有在女真和西军精锐身上能够看到。
而且,这厮实在凶悍,冲阵之后并不逃跑,反扭转马头,准备再一次杀来。
看来,今天是踢到石头了。他忍不住大喝一声:“你们是哪里来的?”
王慎并不回答,在听那个军官说自己也受了伤之后,才发现自己手背上有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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