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瞬如花,容貌惊人!
喜着绿衣,性格活泼娇蛮,容易冲动,却又心地善良的碧瑶;容颜绝世、清丽脱俗,资质极佳、冰雪聪明,一袭白衣若雪,手持天琊神剑,犹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的陆雪琪。
《诛仙》一书以至真至情吸引了无数女粉丝,成为继空姐之后,最多女性追看的红书,甚至超过了男性读者。
赢病已竟然将碧瑶写死了!看到碧瑶推开张小凡念,出“痴情咒”,逼出了三魂七魄以及自身精血化作血壁,挡下了庞大的诛仙主剑,舍命救下了张小凡时,却令无论男女、所有读者都疯狂了!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
以我血躯,奉我牺牲。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
只为情故,虽死无悔。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让碧瑶死,所有读者为碧瑶的痴情所倾倒,整个人都代入了这段故事,这个精灵一般的女子怎么怎么能死!
不行,一定不能让碧瑶死,一定!
赢病已自《搜神记》《鬼吹灯》《空姐》《修真世界》、《凡人修仙传》
碧瑶虽是鬼王宗宗主之女,却十分的善良可爱,是一个精灵般的奇女子,
她冷漠,℃,..对于魔教众人的追求不为所动;
她热情,可以追随爱人到海角天边,却也可为爱人粉身碎骨;
她活泼,那一抹笑意漾在嘴角,她永远如同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
她内敛,10年后魂魄再次与那心爱男子相见,她却选择了以背相对,默默承受一切痛苦;
她谦和。在爱人面前,她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退避;
她
“我摘了这花,便是这花的福气,被我闻她的香味,更是这花三世修的来的缘分。你这么一个俗人,又怎会知道?”
“我。可不就是你们深恶痛绝的魔教妖女吗?”
“我便是邪魔妖道,那又怎样?”
“如果你遇到了危险,就算拿我的命去换你,我也心甘情愿!”
这就是碧瑶,这就是所有书迷为止疯狂的碧瑶!
喜欢碧瑶的可爱,喜欢碧瑶的忧郁,喜欢碧瑶的真挚,喜欢碧瑶的美丽,喜欢碧瑶的执着。喜欢碧瑶的为爱痴狂!
“怒火已经喷涌!”
在万千读者里面看来!
如果赢病已这次不能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大家就都要去准备好刀具、火油和杀人宝典一万次了!
※※※
终于,在全民等待的时候,赢病已终于站出来说话了!
“我知道碧瑶的死让大家不能接受,死亡总是伤感的!
但为了这本书,却是必然的!
因为我不想写一部快餐文!我要给大家带来的是,也许十年,二十年后、依旧倘佯在大家内心的那部小说、哪一位碧瑶!
如果没有碧瑶。诛仙也许只是一本优秀的小说,而并不是经典。诛仙三分之一的成功。在于它塑造了碧瑶这一形象,虽然篇幅不多,但却是最耀眼的存在之一!诛仙剑下绽放的光彩,感动了无数人的同时,也照亮了诛仙的夺冠之路!
碧瑶的遗憾,是为了本书更好的得到升华!
碧瑶的结局是完美的!
读者们。你们是想要经典永存与你心中?还是为了刹那的快,感。
然后泯然在汪洋书海之中?
※※※
赢病已的回复一出,天下顿时安静了!
一秒!
两秒!
十秒!
一分钟!有的人数分钟,大家都释然了!
“说的好”
“有道理啊”
“是啊,残缺才造就了经典”
“赢大大说的没错”
“碧瑶死了,却永存我心”
“可是我还是好伤心”
不过随着时间慢慢流逝。终于有人在各大报纸写上自己的感悟:
诛仙的书迷上千万,有些人把它当做一本书,书里的人物有血有肉,喜欢小凡的,喜欢雪琪的,喜欢碧瑶的,以及喜欢大黄的…有些人把她当做一个生命,一个整体,小说的人物法宝都是她的一部分,她的手,她的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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