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验证过了,我是如假包换的美男子,倒是你,生拉硬拽的昨晚那个疯狂可把我弄的可疼可疼了。”
见他睁大了眼睛一副无辜的模样,林凤姣几乎气的吐血,这人颠倒黑白,简直可恶之极。
不过现在仔细想想,昨晚自己被灌醉了好多酒,加上周围人的起哄,要自己好好照顾他诸如此言,加上这男人确实不错,酒精的挥发下,竟意乱情迷地
林凤姣掩面而泣:“我怎么这么苦命。”
赢病已也有些头痛。敏|感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沉|默是金雄辩只能是银。
此时尚是深夜三四点,外面正风雨大作,头顶上忽然“咔”一声巨响,远处传来滚滚的轰隆声,电闪雷鸣,林凤姣看到打闪的光照到墙上,就好像雷要劈进来来了一样,吓得尖叫‘啊’!
然后疯狂的抱住了赢病已,阵阵的心悸。对林凤姣来说,雷比洪水猛兽来的还要凶狠千百倍,它不紧是把天劈成了几瓣,更是在鞭笞着她的心,撼动它。真希望这雨快点停,快点停。
“雷声,我最怕夜晚打雷了,从小就怕!”林凤姣声音有些发颤。
原来这妞怕打雷啊,赢病已一把抓住她的小手,嘿嘿一笑道:“没事有我在呢。”
林凤姣心里急跳,俏脸染晕。嘤咛一声低下头去,脸上烧红一片,心里跳的越发的厉害,身体扭了几扭,意欲将小手从他大掌里拿开:“放开。”
“那我走了啊?”说着赢病已起身欲走,林凤姣吓得大叫:“别走!”
跟着紧紧抱住他。手也仍有这个大色狼拽着了。
外面的雨还在下着,雷声依旧那么的响亮没有丝毫减弱的征兆,但林凤姣的心里却不再害怕,不知道为什么,他在,有他在心里就不会空落落的害怕。
电光依旧密集的闪过大地,窗户照进一道道电光,赢病已那健壮发达在林凤姣眼前一览无遗,古铜色的皮,肤在电光下油亮而富有光泽。她忽然在心中升起一丝冲动,她想摸儿摸男人钢铁般的身材,想一直靠在他的怀里。
从小到大,林凤姣就是一个人,凭借着瘦弱的骨架撑起一个家。
有一阵子,一段话在网络上被女人们疯狂转发,这样的疯狂,想必是这段话点中了她们的内心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多么美好的愿望,多么卑微的恳求,有没有一个男人,哪怕只有一个。在纷纷扰扰的红尘之中,为这样的声音驻足凝听?
她不知道。在成为“龙嫂”之前,她是叱咤了呆湾影坛整个70年代的银幕女神。有点阅历的影迷都听过当年的“二秦二林”,他们就是那个时代的天王天后,较之于他们。“花旦冰冰”远输神采、“朝伟刘华”略逊。
只不过这样一个女王,这个女人从没对哪个男人有过这样的想法,但今晚赢病已她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想法越来越强烈,最后让她迷乱了,她缓缓将手伸向了他坚实的
接下来一切都顺理成章,林凤姣是见过风尘的女子,刚开始有些难以接受,女人对第一个占有她参体的男人往往要比第一个占有她心灵的男人要更难以释怀。
接受以后,孤男寡女长久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不发生点事情的概率就跟霪贼与那什么,在野地偶遇却不做些什么的概率一样大。
寂寞的男女在这种时刻从不隐藏他们内心的渴|望,不管这种孤独是为矫揉做作还是发自肺腑。
赢病己移过去从后面抱著她,把脸埋进她的颈中,深深地吸着她身上散的香气,这动作让林凤姣一僵,后颈上起了无数小疙瘩。
感受到林凤姣的异状,赢病已用力地把她扳过来面对着自己,林凤姣火红地俏脸轻轻的扬起,似片片飞霞映红了晚空,醉眼迷离中水雾蒙蒙,如碧波漾荡般摄人心魄。如玉地鼻翼微微翕动,嫣,红,娇,艳地小嘴,就仿佛是熟透了地荔枝,诱着赢病已去品那甜,美,滋,味。俏脸羞赧间,两个小小地酒窝时隐时现,与她脉脉流转地妩媚眼神交相辉映,动人之极。
“林妹妹”赢病已看地呆了呆,浑身如同火烧一般,朝那红润地小嘴亲了下去,手也渐渐地不规矩起来。
林凤姣略微反抗就放弃了,摊在那任赢病已施为。
赢病已咽了口口水,心中火焰熊熊。
其实。
所有动作,所有剧情。
花一夜七次两斤汗水。
无非是想穿越你的隧道。
去你的灵魂深处瞧一瞧。
然后在你的心脏打个地铺。
听这宇宙噗通噗通,跳
不久,她的一道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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