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喜欢的地方,这一句话一下子就勾起了何奕祥的好奇心,老老实实地跟在了了苏若萱的身后,他现在都好奇在苏若萱心目中自己喜欢的地方会是哪儿?
“好了,买好衣服你也不冷了,走吧!”把衣服交给了在商场外的助手,让他们先回去后,竟然对他说出这么一句话,这也让何奕祥内心一惊,这个意思是走路去,难道这个目的地离我们现在所带的地方不远?
虽然已经快到深夜,但是曼哈顿街区的灯光将这个夜晚照的如同白昼,而且在这繁华的商业区,依然是人来人往,这就是大城市的节奏,不过此时川流不息的人潮并没有影响两个人开心的心情。他们两个在这条繁华的路上走着,眼中只有彼此。
很快,他们就走到了第五大道,突然何奕祥好像知道了什么,难道是那个地方?那确实是自己喜欢的啊。“砰砰砰”篮球在地上拍击的声音在不远处传来,同时还有着一群人不停的尖叫声,叫好声。是的,他们已经来到了一个另一个篮球圣地-洛克公园。
洛克公园是世界上所有街球手心中最神圣的地方,坐落在155街和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大道。不少NBA巨星都在这打过球,科比,艾弗森在这儿都会放下自己NBA巨星的架子,和这里的球员打成一片。这里的篮球不像职业比赛的时候充满了战术,这里喜欢的,崇拜的是灵性至极的运球,令人眼花缭乱的突破,意想不到的传球和诡异莫测的上篮。在这里一个飘逸的突破远远比你投进一个三分的欢呼声来的大得多。
尽管何奕祥和苏若萱两人在美国待了不少年,但是洛克公园那还是第一次来。而洛克公园不愧是街球圣地,即使在这深夜之时,也还要不少人聚集在此。一旁的街灯也将这里照亮十分清楚,所以即使是打球和白天也没什么区别。不仅仅在场上有着一群人在打全场,场下还有不少人在观战加油,不过在这里绝大多数都是黑人,毕竟这个也是黑人文化的一个集中地,尽管近几年这儿也开始接纳了一些其他肤色的街球手,不过这里依然主要是黑人的主场。
“HotSauce,HotSauce。”场下的观众整齐划一地叫着这个名字,在他们眼里,这个名字的主人就是他们的神,从他们的视线可以看出这个名字的主人是场上一个留着爆炸头的黑人男子,只见他对面是一个比他高上快十几个公分的黑人壮汉,从他的防守脚步可以看出来,这个黑人壮汉的防守脚步非常扎实,HotSauce接连的几个变向都没有将他甩开。
不过HotSauce在一次胯下运球后身体向前一倾,然后突然将球往上一升,作势出手,不过在球即将飞出手掌的时候,手腕扭曲反转一下向后拉,手指一拨,篮球在空中旋转了一下,又直接飞回到了原地,这种球在四面八方的观众都看的非常明显,但是位于球的最下方的那个黑人壮汉却看不到这一球诡异的轨迹,还呆呆地转过去头,可是并没有发现篮球,突然一阵风在自己的身侧飞过,HotSauce已经接到落在原地的球直接像风一样从他身旁冲过,然后面对两人同时起跳的包夹,一个诡异的拉杆将球打进。
“我擦,好逼真的Boomerang。好漂亮的换手拉杆。”何奕祥这一个NBA的核心球员立刻跟一个小迷弟一样崇拜地看着正在球场中央张开双手的HotSauce,在他不断的烘托这球场的气氛下,整个球场又一次的响彻了HotSauce的声音,不论男女老少都被这一球征服了。
“真没想到今天看完NBA的比赛有能看到HotSauce的表演,fuck,这穿裆真是太快太漂亮了,真是防不胜防啊!”一个穿着休闲衫的黑人显然是刚刚从麦迪逊广场花园看完尼克斯比赛回来的。
不过这时候提到尼克斯显然是坏了一旁的好友的心情,另外一个穿着oversize的耐克连帽衫的家伙是一个尼克斯的球迷,对于球队今天惨败给了国王很是不满:“尼克斯那群无能的家伙,不仅被别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还让别人踩在了他们头上泡妞,我都感到丢脸,我决定要是尼克斯今年还不进入季后赛,我就要去学棒球支持洋基队了。”说去学棒球当然是气话,不过确实也表达了他对于纽约队现状的愤怒。
“唉,你说要是国王队的那个何和HotSauce要是在这个场地按照接球规则单挑谁会更厉害一点?”休闲衫男子有点好奇的问道,“一想想这个场景我就有点激动呢!”
“按照街球规则,别说是HotSauce,我说不定都能打败他。”连帽衫男子不屑地说道,似乎并不怎么看得起何奕祥,“他是那种要挡拆和传球的后卫,单挑他能有多厉害?”听完连帽衫男子的话,休闲衫男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毕竟这个连帽衫男子在这块街区也是小有名气的街球球员,他说的话应该有几分道理。
不过他肯定没想到就左后方不到两米的距离,刚刚被他抨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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