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风和煦,桃李芬芳,正是出游的好时节,在寒阳观憋了一个冬天的天初等人已经褪去了臃肿的冬衣,换上了轻便的春装,带着明媚的心情告别了寒阳观,准备一路南下去往欧阳鹤的故乡。
三月的栖霞山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满山遍野的桃花,杏花一片连着一片,粉得水嫩,红得热烈,白得高洁,似云霞一般在茫茫的晨雾中若隐若现,如含羞的少女,遮遮掩掩,如梦似幻,美得像一副山水画,而天初一行八人就是这画中的人儿。
踏着刚刚露头娇嫩的青草,嗅着清新的花香和泥土的芬芳,天初一行人在花海中的羊肠小道上有说有笑地走着,虹儿时不时会采下一朵嫣红的桃花插在发间,然后蹦蹦跳跳地跑到人群前面让大家看。
在寒阳观待了近三个月,虹儿终于把她的烦恼忘得一干二净了,又回到了那个如花似玉,天真烂漫的少女模样。
这三个月中,寒阳观日渐强盛,光是弟子数量就已经发展到了上百人,寒阳观声名鹊起,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请寒阳观的人捉妖、除邪、作法事,寒阳观的业务几乎遍布了整个巴蜀,没业务的时候,清云就带领着徒弟频频下山捉鬼,几乎荡平了整个巴蜀。
寒阳观的存在,给老百姓们带来了一个清静的世界,提起寒阳观老百姓不无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甚至在百姓中间流传着一句话:寒阳弟子一出山,妖魔邪祟魂魄散!
天初下山之前,清云曾跟他放过豪言,以寒阳观为中心,方圆八百里无鬼!天初以为他在吹牛,可这一上路,天初真切地感受到了,清云这话还真不是唬人玩儿的,不说整个巴蜀,单单峨眉山范围内,想找出一只鬼来都难于登天。
众人带着游玩的心态,一路大好春光,顺风顺水地出了巴蜀渐渐进入了夜郎国境内。
夜郎是西南夷中最大的国家,由众多个部落郡组成,临牂牁江,盛产枸酱美酒,是西南商贸重地。
天初他们落脚在了一个叫做金竹的城中,金竹城不同于天初他们之前所见的那些城郭,这座城是沿山脊而建的,路是由人和车马走出来的,可以说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金竹城沿着山脊绵沿数百里,像一条长蛇一样盘旋在山脊之上,山下是汹涌奔腾的牂牁江,城中的房舍高低错落地建在了竹林之中,各家之间都隔着遥远的距离,这是一个以竹子为生的部落城。
金竹城是夜郎国边境的一个部落,夜郎人热情好客,对待天初这样的能人异士更是高看一眼,敬若神明,这不刚一进了城,天初就立刻感受到了身为“能人异士”的优越感。
天初他们到达这里的时候已经日落西山了,路遇一个砍竹归来的老头儿,本想向他打听一下城中有没有客栈,结果这老头儿一见天初一伙人的道士打扮,顿时心生敬畏,说什么也要让天初他们去他家里坐客不可。
眼见天色已晚,这里各家之间又距离遥远,想要找间客栈恐怕也不是易事,于是就欣然答应了。
老头儿的家就在半山腰上,是一排四间的由竹筒打造的房子,虽然造型不够美观,但好在密实保暖,老头儿和他八岁的小孙子住在头上一间,另外三间一直空闲着,足够天初一行八人住了。
老头儿很热情,不仅给天初他们收拾了房间还给做了饭,竹筒饭配上自己种的蔬菜,虽然朴实但是味道绝佳,饱餐一顿之后,旅途的疲劳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天初他们不会白吃白住,打算付一些钱给老人家。
“这房子闲着也是闲着,菜是我自己种的,不值钱!”老头儿不停地推让,说什么也不肯收钱。
“那怎么能行?您这儿可比住店好多了,住店也得花钱啊,您就收着吧。”天初见老头不肯收,一把将钱塞进了老头儿的手里,使劲地握紧了他的拳头,不让他撒开。
“我其实也就是想找人做做伴儿说说话儿,别看我家有四间大房子,可是孩子们都搬走了,只留下我和这个小孙子,一天冷冷清清的,也没个家样儿了,哎!”老头点燃烟袋锅,一边叭嗒叭嗒地抽着一边叹气。
“你不是还有个小孙子做伴儿吗?这山清水秀的,爷孙俩多好啊。”白月喝了一口清茶羡慕地说道。
“姑娘,你可不知道啊,我这小孙子想他爹娘,他不愿意待在这儿,老想去找他们,可他爹娘长年跟着马队跑生意,一年到头都见不到一回,哪能带着他在路上受苦啊,再说了这附近也没个玩伴儿,他也是孤单。”老头儿搓了搓坐在他旁边撅着嘴闷不吭声的小孙子的头,无奈地说道。
“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怜星看着小男孩低头不说话,主动跟他打招呼。
“我……我叫嘎娃……”小男孩怯生生地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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