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哥,还是让奴家来磨吧。”高升磨墨,或写或画必有用途,田氏出于好奇急忙提议。
“多谢。”高升也不客气,有田氏搭把手,求之不得。
掏出随身带的刀子,随手拿来一根筷子,一头削得半尖,又在石头上将半尖的竹筷磨圆,最后用握钢笔的姿势,试了试手感,满意,一只简易的竹笔制成。
当他掏出刀子的瞬间,田氏和张大柱都有些心惊肉跳,一尺来长的尖刀随身带,三哥这要是打劫么?
打劫?
别搞笑了,高升现在身价差不多七贯,这在唐朝绝对是小地主阶层,高家虽然是小康之家,也拿不住一贯钱,最多两三百文铜钱存款,家底主要是存粮。
这么富有,反而想不开去打劫,除非他疯了?
高升随身带刀,是出于一个户外爱好者的习惯,加上画完手中的图,他还要去山上一趟,看看自己下的套索陷阱有没有收获。
昨日与高悦上山,发现一条套索陷阱的麻绳被挣断,他就有些期待,那头足有两百斤的大野猪,得卖多少钱啊?
唐朝的主流肉类是羊肉和鹅肉,虽然有少量的其他肉,但猪肉和狗肉这种“下三滥”的肉类是极少吃的。
不过不吃猪肉以及狗肉,也是对上层社会说的。
对于一日只有二餐的寻常老百姓来说,有口肉吃就烧高香了,管他什么肉。
当高升用自己制作的竹笔,用一种田氏没见过的握笔方式,在纸张上画出笔直的线条,田氏的大脑已经完全空白一片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三哥,难道是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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