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凌菲最近有什么动静吗?”李煜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注意过刘凌菲了,刚刚也就是灵光一闪,才突然想到刘凌菲的,他隐隐的感觉,刘凌菲似乎与金陵城中的那股暗势力有关。
赵世忠想了想,说道:“她最近表现的和以前一样,并没有什么异动。”
“哦。”李煜轻哦了一声之后便没有再说什么了。
一双眸子在昏黄的灯光下,忽明忽亮,不知道心中在想什么。
刘凌菲的表现越是平常,李煜心中越是不安,一个身份已经暴露的人,还能做到如此淡定,此人的忍耐力可见一斑,还有暴风雨的前奏一般都会是风平浪静,李煜感觉前方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等着他。
过了一会儿,李煜从沉思中醒转了过来,看到赵世忠还没有离去,对赵世忠说了两句,便让赵世忠离开了。
第二天,天刚亮,李煜就穿戴整齐,带领八十七名天狼军向南安城行去。这八十七名天狼军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已经初具了现代特种兵的一些模样,这点让李煜感到非常的欣慰。
这次南安城之行,他并没有带更多的人,一是相信天狼君的实力,二是因为李煜多少知道一些林仁肇的信息,此人生性耿直,为人豪爽,喜欢结交江湖上的朋友,经常在家夜宴四方来客。李煜这次前去就是准备假扮成江湖豪杰去会会这传说中的林仁肇。
李煜的带人刚刚离开山寨,赵世忠就领着五百宁国军跟在了李煜之后,两队人马相隔五六里,就这么一前一后的向南安城行去。
南安城,前闽国的一处军事要塞,不过自从被南唐覆灭之后,这里就闲置了起来,一般来说这里就成了一些不受待见的将领的归宿,很多刘从效不喜欢,但是又不能杀的人,基本上都被刘从效调到这里来了。
林仁肇就属于这种人,他因为生性耿直所以在刘从效手下混的时候,经常顶撞刘从效,要不是他的能力突出,刘从效早就把他军法处置了。
这天他按照惯例在城楼上巡查了一遍,便带着四名护卫,向自己的府邸赶去,因为没有战事,所以他也比较轻松,除了每天巡视城墙,还有训练士兵,基本就没什么事儿可干了。唯一的爱好就是找几个手下一起喝喝酒,看看歌姬们跳舞。
酒色不分家,所以林仁肇即爱喝酒,也爱美人。
所以家中藏酒无数,妻妾成群。那你就会说了,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成为一代名将呢,酒色伤身,他整天沉迷于此,还不被掏空身体啊?
若果你这样想,那你就错了,当你一个人郁郁不得志的时候,什么才是最好的排忧方法,答案就是酒色,只有这样,他才能暂时的忘记自己处境,忘记心中的伟大抱负。
当他遇到伯乐的时候,他会一鸣惊人,浅渊化龙,成就一番伟业。
因为闽地有许多的天然港口,所以这一代的对外贸易比较繁盛,虽然因为近年来的战乱使这里的经济萧条了许多,但还有不少的外商经过这里,所以南安城此时也算是繁华,车流如龙,商贩不断,沿街叫卖声不绝于耳。
林仁肇看着眼前的盛景,心中颇感自豪,这一切不说全归功与他的治下,但也差不到哪儿去。他因为出生贫寒,深知农夫商贩的不易,所以他到了南安之后,就下令减免赋税,奖励农夫开垦荒地,同时为来往的商贩开绿灯,只收进城税,出城的时候不再收税,所以很多商贩都愿意到南安城中做买卖,也正是因为如此,南安城里的物价比其他的城镇要便宜许多。
就在林仁肇慢悠悠的走在大街上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前方的叫卖声。
“卖酒了,卖酒了,千年不遇的好酒,此酒浓香甘冽,回味悠长,让你喝了一次还想下次。”
“快来看,快来瞧,上等的好酒,三十年陈酿,一千两一坛,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喽。”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本酒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尝,今天若要错过,必定会后悔终生。”
别样的卖酒方式,千两一坛的天价美酒,顿时传入了林仁肇的耳中。
“走,过去看看。”林仁肇一听到美酒两个字,喉结就不断的翻动,口水越分泌越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