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朝钱币铸造与流通
重新统一中国的明王朝无论从政治领域,对外交往还是经济领域都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在其长达二百七十六年的统治里,社会经济有了显著发展,货币的铸造与流通也有其特点,明朝前期,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八年正式发行了“大明宝钞”,重新统一了纸币的发行流通。纸币是由政府强制发行流通的,而朝廷又没有限制其发行额度,虽曾严禁金银,但最后也同元朝一样无法阻止宝钞不断的贬值。此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交易中自发的形成了用银用铜钱的状况。到明朝中期,孝宗年间,纸币制度已名存实亡,形成了“积之市肆,过者不顾”的局面。中期以后,白银成为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要货币,形成了以白银为主,以铜钱为铺的货币流通制度构成了封建时代后期货币流通的新特点。
明清两朝把官制铜钱称为“制钱”,明朝铜钱的铸行情况可分为三个阶段。从明太祖洪武至明穆宗隆庆时期经历十二位帝王,其中只有六位铸钱,且都数量有限。自明神宗万历年间开始才大量铸钱。直至明崇祯时期钱币铸行无度,钱制复杂,优劣不等,局面愈来愈恶劣。
明代初期,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命京城(南京)工部宝源局及各省宝泉局铸行“洪武通宝”明朝时由工部主管铸钱,下设宝源局。朱元璋为避讳元朝的元字把所铸之钱钱文一律叫通宝而不叫元宝,而不只是为避讳他自己的名字,以后所铸之钱也都没有元宝钱文。洪武通宝钱制沿续元末朱元璋所铸“大中通宝”的形制,分为五等,规定小平钱,每文重一钱,折二钱重二钱,当三钱重三钱,当五钱重五钱,当十钱重一两。同时继铸大中通宝钱。洪武八年,发行“大明宝钞”纸币,规定大明宝钞每贯合铜钱一千文或值银一两,宝钞四贯合黄金一两。并且实行铜钱与宝钞并用的政策,但禁止金银流通,只能向政府兑换。明朝为推行纸币的流通,当年就停止了中央及各地方钱局的铸钱。到第二年全部停铸铜钱。明朝洪武十年,又恢复宝源局与各省钱局铸小钱至洪武二十年后又停铸。洪武二十六年,改变钱制,重新铸五等钱,按洪武元年铸行规定,后又改铜钱每文重一钱两分。其它四等钱,依照小平钱之重递增。洪武二十六年七月只准京师宝源局铸钱,其它各省再次停铸。到八月,因宝钞流通受阻,为坚决实行纸币制度再次禁止使用铜钱。直到明宣宗宣德未年,历时长达四十一年。
明朝洪武年间,全国各省除少数省外,都没有铸钱炉,年铸钱约十九万贯,其中洪武五年时铸钱最多。洪武《铸钱则例》规定,铸钱应用生铜。但当时铜材稀缺,所以就普遍用废钱和旧铜铸造,因铜质复杂,纯度不一,而造成“洪武通宝”成色不一的情况。
明成祖朱棣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铸行了“永乐通宝”,此钱铜色紫红,为真书直读,全部为小平钱,光背无文,钱币直径2.5厘米,制作上精致统一,钱文秀逸,笔画端庄。永乐通宝钱中也有折三大钱,但传世仅一枚,为孤品(现存上海博物馆),此钱史书上并无记载,而且当时正禁止用铜钱,应属试铸品并未发行。当时开铸钱局有两京(北京、南京)、浙江、江西、广东、福建六处,其版式的差别,微乎其微,勉强区分,“永”字的横笔有长短两种,“宝”字的两点有接离两种,钱穿有大小之别。我国曾在西沙群岛的一艘明代沉船上发现了永乐通宝钱万余枚。此外,日本的丰臣秀吉曾用金银铜仿制过一批,分为打制和铸造两种,铸造钱与明“永乐”钱很相似。
明宣宗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开铸“宣德通宝”,钱制沿永乐成规,皆为小平钱,光背无文,真书直读,制作上稍逊于“永乐通宝”,书法一般,版别较少,相比同时期所出的“宣德炉”铜器相差很大。传世量少于永乐钱。宣德钱只是两京宝源局及浙江、江西、广东、福建四省宝泉局铸行了十万贯,数量不多。永乐、宣德两朝铸钱所开钱局相同,连两京在内也只有六处鼓铸,每年铸行也都不超过十万贯。
自宣德九年后,到明孝宗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共六十八年未再铸钱。孝宗弘治年间宝钞信用动摇,百姓不肯使用,甚至出现了以物易物的情况。十贯宝纱换不到三文钱,明政府认为再不发行铜钱,就将无法挽回宝纱信用,且很多利益也被私铸商贩赚取,便下诏命两京及全国十三省重新开炉铸钱。铸行“弘治通宝”,此钱皆为小平钱。光背无文,真书直读。此钱版本较多,各地所出,略有差异。传世有一“弘治通宝”大钱,为孤品。“弘治通宝”曾由原重一钱增加到一钱二分。弘治钱制作书法都较一般,且铸量也不多,没有达到要求的数额,因为改钱重铸新钱之时孝宗已死,明武宗继位,改元正德,此钱即停铸。
明世宗嘉靖六年开铸“嘉靖通宝”,为光背小平钱,真书直读,但含有隶意,此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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