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商人及子弟能否参加科举呢?
首先纠正一个错误的认识,那就是明代商人的地位远远高于唐代商人的地位,至少明代没有规定商人之子不准出仕或者参加科举(《大明律》只规定‘娼、优、隶、卒’及其子孙,概不准入考、捐监。
举几个事实做例子,比如说明朝中后期出现的张四维、王崇古两位历史上的阁老,尚书,我们来看一下他们的出身:
张四维--(1526—1585),字子维,蒲州人,出身于山西盐商世家。明嘉靖进士,是明朝著名的学者和政治家。他历任编修、翰林学士、吏部侍郎、礼部、吏部尚书、大学士等职。
王崇古--(1515—1588),字学甫,蒲州人。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其父王瑶是大商人。明嘉靖二十年(1541)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后升任安庆、汝宁知府,常镇(江苏常州)兵部侍郎,陕西按察、河南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总督陕西、延、宁、甘肃、宣、大、山西七镇军务。
还有同样是晋商家庭出身的礼部尚书马自强。
在隆庆、万历年间,张四维家族、王崇古家族、马自强家族,均是大商人家庭,三家联姻为亲戚,张四维曾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土参赞机务,王崇古官居宣大总督、兵部尚书,马自强曾任礼部尚书,再加上蒲州老乡杨博杨大牛人,组成了可谓是天下最强的晋党,连张居正那样的超级牛都不怕。
事实上,这样商人家庭出身的宰相或者封疆大吏层出不穷,比如明后期的东林党人,那可是天下读书人的偶像啊,但其精神领袖顾宪成便是商人家庭出身,高攀龙更是直接便是商业资本家。
这就说明明代对待商业的态度是进步的,而非有些人污蔑的所谓的落后、保守。
现在大家知其然了,我们再讲一下所以然的原因吧。
我们知道朱元璋很讨厌商人,甚至明文规定‘可以直接逮捕那些不事生产,专门从事末业’的商人,这就是其有趣之处——在太祖爷眼里,职业商人是违法的职业,统统都该被抓起来。所以在将全国户口分为民、军、匠、灶等籍时,各职业户基本都分属其下,但纵观大明律,你会发现其间并无“商籍”之说。
这很容易理解……给上户籍的别管良贱,都是合法职业,哪有给违法犯罪的职业商人专门立一户的道理啊?
可这个社会一时一刻也离不了商人,那些大商人也不可能束手就擒。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纷纷采取了‘附籍’的方法。小商人或者“变易姓名”或者“冒合匠户”,或其他职业户,如投充军户中的校尉、力士等,以此来逃避商人身份。
而更多的富商则是买田置地,在登记户口的时候,一口咬定自己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收地租,不承认自己是商人……我家有田有地,我是地主,不是商人啊。再拿些银两打点,如此一来,大商人摇身变为在户部黄册上的良民。
其实讨论明代经济或者政治的时候,需要看到的一点,就是正统以后中央逐渐对地方失去控制,有的是被动失去的,有的则是中央主动放弃的,比如万历三十一年明神宗主动放弃对铸币的控制,准许民间在上交铸息的情况下自己铸钱。这种逐渐形成的弱政丵府强基层风气在明代的政治和经济上都有很深刻的影响。
而且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蓬勃发展,从事商业活动带来的巨大利润,撩拨着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地主们的心,他们纷纷兼业经营,或是官丵商勾结,垄断盐铁专卖;或是广开工场,雇佣上千工人,都已经转变为不折不扣的大商人。然而在户部的户籍上,却没有丝毫的改变……所以该怎么考就怎么考,谁也管不着捏。
最后说说明代的‘商籍’,这玩意儿在明初不见任何典籍,是朝廷施行‘开中法’之后,才出现的一个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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