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斥候
不管是在哪个地方,只要是军队,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一切服从听指挥是军人必须遵守的格言。德玛西亚军队没有诺克萨斯那般嗜血,但是纪律方面却相差无几,要不然上百年的战争,德玛西亚早就被诺克萨斯这个战争魔鬼给吞噬。
所以在听见集结号后,林轩抓起巨剑就朝集结地跑去。五个月的新兵生活,已经在他的身上烙了深深的军人气息。
短短几分钟,林轩就跑道了广场,然后跟着自己的伍长立正站好。新兵主要训练的就是立正队列,然后才是格斗。德玛西亚战阵无双,而战阵不需要士兵有多好的格斗技能,只需要队列就行。
五万士兵,静静的站在广场,如同五万蹲雕塑。
盖伦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士兵,这是他的先锋军团所有的力量。他如同巨人一般,每走一步似乎大地都在颤抖,血色披风被风吹起,巨剑横跨在腰间,似乎世间所有鬼魅都不堪一击。
盖伦走向检阅台,面向自己的士兵。
“士兵们,战争结束了,就在刚刚,该死的诺克萨斯杂,碎弃营逃走,我们,再一次获得胜利。”盖伦吼出了铿锵有力的声音。但是四周的士兵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依旧站着不动。
这就是先锋军团,让每一个对手都颤抖的无敌军团,不动如山,不管是什么情况,依旧能够保持这种亢奋的状态。
盖伦骄傲的扫了一眼自己的士兵,继续说道:“我们再一次打败了侵略者,现在,享受难得的胜利吧,大块喝酒,大块吃肉去吧。”
“吼。”五万名士兵集体大吼,吼声似乎将天地都给震住,然后巨大的喧嚣声,狂笑声充斥着整个大营。
林轩此刻也是激动万分,只要没有战争,就没有死亡,怎么会不高兴?
盖伦见士兵们已经蠢蠢欲动,知道这些混蛋是想着美味的食物,于是挥挥手,士兵们一哄而散。
这一天,军营里全都是酒鬼。
一直到第二天,林轩都还感觉自己脑袋很重。昨天他和战友一直喝到晚上,吐的次数连他都不记得了。伍长武东嘲笑他的酒量,于是俩人对喝,到最后两人都不省人事。
“嗨,起来,有事。”伍长踢了踢自己旁边的林轩。
林轩艰难的睁开双眼,问道:“怎么了,今天不是不出操吗?”
“劳资怎么知道,赶紧起来,就咱们俩。”
林轩一听,一咕噜就爬起来,果然营房里的其他人都还在睡觉。
他几下将衣服穿好,然后就和伍长一起走出营房,这时候,一名一脸横肉的大汉站在营房外,骂道:“狗x的,害劳资等那么久,赶紧走。”
武东讪笑,赶紧问道:“队长,这是叫咱们去干嘛呀?”这壮汉是林轩的队长,比较凶悍的一个人,林轩平时很少和他有交流。
“嘿,干嘛,伙计,你们的机会来啦,大军撤走,总得留些人吧,要不然诺克萨斯那帮杂,碎来了,谁报信啊。”
武东大惊失色:“斥,斥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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