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燃了?”
诺奴看着域界外面的脚趾头,面颊浮起一线浅浅的笑。
笑靥如花的她,看起来就像九天下凡的仙女。
阿依达没有理睬诺奴,而是把头侧向了我。
“苗夫,是你烧的吗?”
对我,阿依达一直都是信赖的。
不管我干什么,她从来都不怀疑我的能力。
我对她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她的问话。
我之所以赖得说话,并不是我这个人对她一点都不好,而是不想引起诺奴婆婆妈妈说这说那心烦,——这架机器喜欢吃醋。
虽然阿依达长得没有诺奴漂亮,但若是叫我在她们两个挑选一个做老婆,我会毫无疑问挑选阿依达,因为她懂得男人的心,知道如何关心男人体贴男人,而诺奴在这些方面,欠缺不是一点两点,简直就是一塌糊涂。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和她在一起,我只喜欢和阿依达单独相处,因为她随和,又懂得生活。
由于永恒之焰采用隐藏攻击,故而诺奴并不知道我正在用永恒之焰焚烧石头人。
烧跨的石头砸到域界之上,发出雨敲屋瓦一般的声音。
“有没有把握在它踩到域界之前烧毁它?”
“我想应该没有问题。”
“诺奴,你别怪苗夫了,其实他早就把永恒之焰以隐藏的方式打进了石头人的大脚板上,只是他没有告诉你而已。”
自知理亏的诺奴没有接话。
这个时候的她接话,相当于伸头接血,因为她一接话,我就会拿话洗刷她。
她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接阿依达的话。
阿依达也知道她此刻的心理,于是也就不说了,只顾看烧红的石头从天上掉落下来。
数息功夫,一路踩下来的大脚板,便只剩下了脚踝上面的部分,脚板、脚背和脚趾头,都被我的永恒之焰烧掉了。
但它踩下来的速度并不有减缓。
速度依旧,不过破毁损却加快了。
从脚踝开始,一路往上,先是踝关节,其后小腿,膝关节,大腿……当永恒之焰烧至膝关节的时候,它踩蹋下来的力度,已然大不如前了,而永恒之焰燃烧的速度,却在这时加快了不少。
由于永恒之焰已经融入我的思想,所以我想什么,它就烧什么,再不自作主张,更不敢任意胡作非为。就像我身体的某一个部位,它只听我的,其他任何人也别想支配它。
它,永远只为我一个人服务。
这是我的专属权力,没有人可以从我手里夺走他。
我也不容许人夺走它,因为——它已经构成我身体的一部分,想夺走它,得先把我干掉。
能干掉我的人多,但干掉我的人,未必能驾驭得了它。
自从我发现它到现在,我与它虽然在一定意义上融合了,但我的意念仍然没有与它的意念达到高度的契合,所以有时它并不怎么听我的指挥,甚至于蜷缩在那个湖泊上空不理睬我。
看着满天蹦落的石块,我对诺奴满脸不屑。
她,只懂得要求别人怎么对待她,她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善待别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她纯粹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当然,作为一架机器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他人,宽恕他人,容纳他人,已经很不错了。这也是我不大喜欢跟她计较的原因。
有时我想,最好离她远点,所谓眼不见心不烦,但自从老唐点了头,她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了。
跟着就跟着吧,人家那么漂亮个大美女,除了有时烦了点,其他时间两个字——养眼。
说话听起来不舒服但看起来舒眼,就够了。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也不能够要求得太高,有些事,也要学会降低一个位置来看,不能总用自己的眼光来衡量某个事物的好坏,有时还得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
诺奴这个机器女人其实仔细想来也没什么不好,就是脾气犟了点,原则性强了点,其他的都可以。看人,不能只看一个方面,还得学会综合起来看。
这个时候,永恒之焰已经烧去那腿的三分之二。
不知是石头人没有知觉还是他本身就没有察觉,整个腿烧去了三分之二都不知道,真是个奇葩的怪胎。
看来,血蝙蝠赋予他灵性的时候,并没有把人类的感觉传导给他,不然不可能连自己的腿被烧去了大半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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