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一指小声对两人一番耳语,听罢点点头,三人一起出门。
“安一指先生,你们商量出结果了吗?”
船长果真在门口等着。
“暂时没有,目前麦克弗林的嫌疑最大,不过我们需要更多的证据。我和我的同伴打算分头行动,希望船长先生您能给我们一些便利出入一些乘客无法通行的船舱”
船长考虑一下道:
“可以,但必须有水手跟着”
“没问题”
就算船长不说安一指也打算让他派几个人跟着屠宏宇和清风巴祖卡,万一发现了什么线索导致凶手狗急跳墙那才叫悲剧。
–‐‐——–‐‐——
两个同伴各自按照安一指的指示去询问和搜查了,而安一指本人则和船长一起来到麦克弗林的房间。
两起事件死者的房间与麦克弗林的紧邻,走不了两步就到了。
一般情况下,即使发生了命案船长也不应该处处跟着,毕竟这么大一艘船有很多的事需要他处理。
这当然是安一指的要求,一艘船如果船长无法履行职责,则有大副和二副做船长的工作,这样一来可以避免二副有机会销毁证据或是干扰搜查。
麦克弗林的房间和其他头等舱的舱室在布置上完全一致,实在是没什么值得可搜查的地方。安一指看了两圈便把注意力集中到房间角落的旅行箱中。
他的旅行箱可比之前那个死者的旅行箱大的多,在船长的监视下,安一指打开箱子,取出换洗衣服等杂物,能看到他的箱子里面还装了好几瓶酒。
“1875年的朗姆酒,他的品味不错”
船长也是好酒之人,好像在海上讨生活的人没有不好酒的。
安一指拿起那几瓶酒,对着灯光照了照,没有发现里面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便把它们放在一边,摸出箱子最下面的一本书册。
看上去这东西应该是麦克弗林的日记,上面还有他的签名,虽然那签名歪歪斜斜的。
‘我亲爱的马雯告诉我,她不喜欢工厂工作的工人,喜欢文质彬彬的文员,所以我决定多了解一点这方面的知识,写日记应该是个不错的开始’
同样歪歪斜斜的字迹,看得出麦克弗林并不是一个经常写字的人。这是日记本中的第一篇,安一指果然没有猜错,他并非有钱人,而是一个工人,只是不清楚他为什么又能力负担的起头等舱船票。
话说为了泡妹子而改变自己的事并不稀奇,连安一指当年都做过类似的事。那时候他还在上初中懵懵懂懂的对前座的一个妹子有了些好感,正巧老师要求大家写交换日记,于是安一指灵感爆发,平时作文都写不出来的他洋洋洒洒的写了上万字,以此暗暗表达自己的心思,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事儿被林玲琳知道,日记惨遭分尸,安一指也不明不白的挨了一顿揍,还未萌芽的爱情也借由这顿打被转移到了林灵琳身上,或许他被揍的觉醒了什么不得了体质也说不定……
继续往下看,日记中写的大多都是没什么实际意义的话,基本上就是早上吃什么,晚上吃什么,明天吃什么等一系列哲学问题,偶尔穿插着马雯对他的态度改观了这种很没出息的笔迹。
直到快要翻到最后了,安一指才看到点干货。
‘见鬼,又到了这个时期,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一晃又10年了,不知道我能不能活着回到心爱的马雯身边’
又到了这个时期?什么时期?
抱着这点好奇,安一指接着往下看:
‘天哪,来接我的竟然是洛克老爹,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那么健壮,而现在竟然需要拐杖才能勉强行走,真是岁月不饶人。不过这次返乡之旅很值得期待,老爹说他搞到几张蓝眼公主号首航的船票,不知道上面有多少好酒’
洛克老爹?
安一指想起第一起事件中被砸死的老先生,洛克老爹指的应该就是他。
‘明天就要登船了,老爹带着我与其他一起返乡的人见了面,那是马卡斯吗?上帝啊,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我几乎快认不出他了,他现在变得那么瘦弱,我想可能是毒品毁了他’
这次文中提到的则是第二个受害者,安一指往下翻,日记还有后半段:
‘虽然返乡后我很可能无法再活着回来,不过只是可能,而且一个在船上工作的朋友告诉我在哪能找到储藏的好酒,我要痛痛快快的喝一场,也许等我酒醒一切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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