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
晕,夏飞胭就象当头被打了一闷棍,打个瞌睡都会穿越?我不要啊,古代再繁华也赶不上现代呀,没有空调,没有汽车,没有电脑,那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连爸妈都再见不到了,不知道他们现自己失踪了会怎么伤心,想到这里夏飞胭先难过起来。
那个叫芬的女孩子明显是呆在男人堆里时间太长了,性格也是比较豪爽大方粗线条,没太注意到夏飞胭的情绪,她一边兴冲冲地要夏飞胭帮自己换衣服,一边找着话和夏飞胭说,也许她咋见到女孩子也和夏飞胭一样先有了点亲近的好感,何况夏飞胭还送给了她梦寐以求的东西来。
“我叫袁芬,刚才那个是我二哥袁猛,我还有个大哥袁野,也就是这里的山大王,他可威风了,大家都很听他的,别看我二哥在你面前凶,其实他还没我大哥一个手指头厉害,我才不怕他呢。”
“哦。”一开始夏飞胭心不在焉地听她说话,其实在想着自己的心思,不过她是个天性开朗活泼的人,不一会就想通了,反正已经跑到这里来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要解决生存的问题,然后再想办法回去。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现在她唯一可以抓住的就是面前这个叫袁芬的女孩子,只有她才能令自己感到一点安全。
想到这一点,夏飞胭打起精神也有了笑容,帮袁芬打扮起来。
夏飞胭也不太会穿这个新娘的衣服,无非就是简单的套在了袁芬的身上,接下来的她就比较擅长了,因为在现代的时候,她经常借勤工俭学的名义去姑妈开的美容院打工,学了点技能,也顺便给自己臭美,没想到在这里也可以派上用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