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人离去了,留下的是满地的狼藉。
胡人的尸首,挖个坑,埋了。
胡人的马匹,剥了皮,吃了。
不是不想救马匹,而是留下要么是死的,要么是重伤,按照汉代的条件根本就难以救治,还不如索性给这些生灵一个痛快。
马肉一点都不好吃,尤其是在这个香料贵如黄金的年代。
斐潜现在才知道,马肉在烹煮的时候,居然会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恶臭,仿佛是沉积了多年的草料骤然被翻开散发出来的味道,又像是暗无天日的沟渠中沉淀在绿得发黑的水面上味道……
水煮马肉,真正的水煮,没有辣椒,没有花椒,没有桂皮陈皮八角等等等,只有水。马肉纤维比牛肉还粗,还硬,咬下去就像是在啃细细的木头,除了粗涩之外,还有一种未成熟果实的那种酸味,若不是斐潜亲眼看见是刚刚从马尸上切割下来的,多半还会以为这肉已经是腐烂变质了。
斐潜硬着头皮吃了一碗,便拒绝了再添加的好意。吃一碗,表示自己也是和大家一样,不做什么特殊化,但是再吃一碗,那就是给自己找罪受了。
除了三十余个胡人的尸首,还有这个难吃的马肉,胡人们另外留下的礼物就不是那么的让人欣喜了。
就在那胡人绕营抛射的过程中,一共有五十多人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有二十几人因为没有藏好,被射中了头部或是躯干等要害部位,已经死去,另外剩余的三十多人,则是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留在后营养伤。
这个伤亡似乎,好像,应该,大概比胡人好上那么一些?
但是不要忘了,这是在有盾牌,有木墙的掩护之下,而且,胡人进攻的方向只有一个,没有办法像之前攻伐其他营寨那样绕营而走,在游走中寻找营寨的破绽……
能够战胜骑兵的,只有骑兵,而不是营寨。胡人要打便打,要走便走,斐潜一点办法都没有,至少现在没有办法。
“我们看起来是赢了,但是其实上……我们是输了。”斐潜看着大家说道,“但是跟新兵还是要讲是赢了。”
虽然话绕口,但是意思大家都能够明白。
幸好的是南匈奴也明显不想损失太多的兵力,所以最终还是主动撤退了,否则真的打下去,最后输的那一方应该是斐潜自己。
不过幸好的是,胡人很穷,至少这一批南匈奴人并不富裕。
穷的不仅是人口,还有武器。
斐潜的目光落在面前的桌案之上,说道:“幸好胡人穷,否则我们会死的人更多。”
在桌案之上,摆着两只箭矢,一只是白羽,尾羽粗细一致,修剪得非常整齐,箭杆匀称,尖三角扁箭头闪着寒光;另外一只箭矢用的是杂羽,粗细有一些参差,也有一些杂乱,箭杆明显更细更短了一些,箭头虽然也是尖锐的,但是却留下了很多的打磨的痕迹,就像是生锈之后抛光了,然后再生锈再抛光而形成的。
白羽是最先进行测距校射的那个胡人射出来的,而杂羽的则是后来的那些胡人抛射的箭矢当中随意拿的。
箭矢是最普通的消耗品,却是也是最重要的消耗品,一根箭矢的重量、长短都会影响到射击的精度和距离,白羽的箭矢与汉军的军制品是一致的,但是杂羽的就明显是残次品。
“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何胡人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来劫掠我们汉人?为什么曾经南附的匈奴也好,东羌也罢,会一再的重复反叛?”斐潜问着大帐之内的众人。
黄成想了想,摇了摇头,他从小就在荆襄长大,这是他第一次接触胡人,对于这个问题,他没有任何的概念。
斐潜微微一笑,看向马延。
马延沉声道:“胡人野蛮贪婪,不知礼数,只信奉力量,本性凶残好杀。”
斐潜点点头,这个观念不偏不倚,是绝大多数的汉人这么认为的,而且这也是胡人们表现出来的特征。
杜远抬起头,看了一眼斐潜,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又看了一眼马延,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闭上了嘴,没有说话。
既然杜远不想说,斐潜也没有再强迫询问,而是说道:“并州之地,原本文武皆兴。‘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自从秦赵相争之始,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兼兵家法家之长,并州原本世家壶关三老令狐茂、代郡冯唐,太原常惠等等皆为一时英杰,汉之初,并州之地有户百万余,郡兵近十万,武库有三,上郡库、渔阳库、北地库,盐池有十二,上郡之属独乐、龟兹各一,水草丰美,耕牧皆宜,今却败坏如斯,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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