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现在的圣肖·兰,看着那位喊话的斧子哥,想着他只是一名正儿八经的炮灰,他瞬间觉着自己对这货劫匪的战力估算低了不少。
“真的和托克大叔你说的一样,那么他们还真能把之前的村子给占了。”
“可是他们为什么不去干这个呢?有那个闲工夫制作并放好路障,还搬了这么多石头过来,他们早就把村子占了,没有必要跟钓鱼一样窝在这儿。”
“不是他们没想到,而是他们根本就不屑。现在,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了,他们,就是埃拉西亚的走商部队最厌恶的存在——暴徒。舍弃农民身份的他们,不再满足于拥有一小块能自给自足的家园,在他们眼中,只有掠夺才是生存的要义,哪怕这掠夺的代价,是滴血的屠刀以及染红的双手。和他们相比,那些选择做佣兵的流民,都可以称得上是圣人了。”
不屑地朝着地面吐了口唾沫,向自己的小队员解释了劫匪的身份后,托克当即进入了队长的角色:“兰,你去商队后面帮一下毕维斯他们,瓦尔克已经赶过去了。记得,不要近身作战,这群家伙里面,恐怕有不少经历过民兵训练,甚至有可能会有几个真正的暴徒。暴徒的战力,虽然不如枪兵,但也不是兰你这样突击出来的半吊子能应付得了的,他们有我们对付,你在边上作掩护就行。”
“明白!”
只不过,商队尾端的战斗,真的就如同托克料想的一般吗?能够在商队的必经之路上提前设好障碍,这股暴徒,又岂是富有耐心的渔翁。不过有一点托克倒也没说错,暴徒,真的是嗜血的存在。
(做事情总不能厚此薄彼,听着寒风冻雨码了一章,同时说明一下,小生要到周二方能从外地返回,预计周三正常更新,明天只能说尽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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