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丁力的故事丁力是个孤儿,自懂事以来,他就一直在流浪,做个乞丐,小偷,甚至当个老鼠仔,所谓老鼠仔,就是盗墓团伙中专门负责钻地道的小孩。
很小的时候,他就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不!准确地说,是除甜以外的所有滋味!直到他十一岁那年,才真正尝到了甜的滋味。
那是麦芽糖的味道。
软软的,粘粘的,那股甜味透过舌苔渗到了他心里,就如同大冬天睡在暖暖的炕上一般。
这么多年过去了,在丁力的心中,仍然无法忘掉那种味道,那是他心中残留的,唯一的温暖。
那时,他刚刚从一个人贩子手里逃脱,逃亡途中,三天三夜没有合过眼,没有吃过一颗米,只是喝水而已。
逃到一个小村庄之后,他终于撑不住了,由于恐惧激发的体力消耗殆尽。
他躲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瑟瑟发抖。
这个时候,一个与他差不多大的小姑娘出现在他的面前,她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红色棉袄,那红色在他眼前闪耀着,如同一堆跳跃的火焰,温暖着他的眼球。
现在的他已经记不清她的样子了,一切都隐藏在一面神秘的面纱后面,无法看清,唯一能记得的只是那火焰般闪耀的红色。
“弟弟!你怎么啦?”
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吗?是吗?又或者她根本什么也没有说?
丁力已经记不得了,他能记得的只是那只冻得红红的小手,那只放在自己眼前的小手,那只小手中拿着的吃了一半的麦芽糖。
泪水顺着脸颊不断往下流,流啊流,就像眼眶是一汪永远不会干涸的清泉,嘴里含着的甜味渗入了五脏六府,慢慢融化着他内心的冰冷。
从那一天后,丁力有了一个叫家的地方,从那一天后,丁力学会了笑。
家不大,人也不多,除了那个穿红棉袄的小姐姐外,还有一个总是带着慈祥微笑的妈妈,除此以外,没有别的人了!
准确地说,应该还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小姐姐的爸爸,丁力从来没有见过他,因为他在军队里,自从三年前被拉了壮丁,强迫当兵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妈妈和小姐姐没事情可做的时候,总会到村东头的老槐树下去等待,盼望着在那条黄泥土路上发现那个熟悉的身影。
希望是渺茫的,生活是艰难的,但是,日子还是要过的!
丁力非常勤劳,在小姐姐的爸爸没有回来之前,他要扛起整个家,虽然,那时他才十一岁,不过,他做到了,五年过去了,十六岁的他已经成了那个家的顶梁柱,那个他们一直等待的人还是没有回家。
生活的残酷是让人意想不到的,在这乱世中,善良人的命运如同蝼蚁一般,说起来好象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但是,其中的痛苦,只有当事人才能完全体会得到。
在丁力十六岁那年,一群土匪袭击了那个小村庄。
丁力正好到几十里外的市镇赶集去了,当他回来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家已经没有了!
妈妈全身**俯卧在里间的炕上,背上被人捅了几刀,血肉模糊,她睁着眼睛,视线没有焦点,凝望着身侧的虚空。
他最爱的小姐姐,准备在他十七岁那年做他新娘的小姐姐,同样赤身**的躺在后院的石磨上,当他刚刚瞧见她的时候,眼前一黑,顿时,晕了过去。
他的心在那一刻咯噔了一声,有什么破裂了,有什么化做无形的烟雾离他而去,在那一瞬间,他知道自己身上有某些东西死去了。
把家人埋葬之后,丁力一把火烧掉了那个家,然后守在熊熊燃烧的房屋面前,直到它变成一堆焦黑的废墟。
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丁力没有流泪,他无泪可流,所有的泪水似乎都在十一岁那年遇见小姐姐那天全部流完了,从他眼中流出的,不是透明的泪水,而是殷红的血。
从那天以后,丁力开始了自己的复仇,首先确定了制造了小村血案的那些人,他们是哪个寨子的人马,具体有多少人,不过,他并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一个人杀上那个寨子去,他有的是耐心,有的是时间,来进行他的复仇计划。
他曾经跟着村里的猎人上山打猎,他非常清楚该怎样狩猎,挖陷阱,做套子,放夹子,开枪子。
他知道要对付自己看中的猎物,需要利用所有能利用的东西,特别是当猎物是一个庞然大物,而自己力量单薄之时。
丁力上山当了土匪,一年之后,他由于冷酷无情,做事情干净利落,当上了那个寨子的二当家,再一个月后,那个大当家意外从山崖上坠落,死于非命,丁力经过一番血腥镇压,铲除了寨子中所有不服从他的人,真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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