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随手从笔架子上取出一去毛笔拿到眼前,道,“这小小一支笔有时候比绝世武功还管用。”
切!孟大爷心中不屑,就算真的能飞花摘叶伤人,那内力相同的两个人总是拿刀使剑的人占便宜些吧?
孟子星看他眼神就知道他没明白自己的意思,却只是笑了笑,却没再说什么。无痕最好能永远这样纯真,那些肮脏的东西由他一个人面对就好。指尖微动,一个笔头敲在小家伙的脑袋上,道:“不管如何,这字是要学会认和写的。”
明白自己是逃不了的,孟小混混只好无奈地点了点头,算了,就勉强学学吧,前世都能认字,今生至少也要把文肓的帽子摘掉吧?
孟子星这才坐下,又将小家伙放在自己膝上,虽然有些重,但是他甘之如怡。两人一个认真教导,一个还算努力学习,日子过得温馨而充实。
孟无痕有前世不算厚的底子摆在那里,认字倒还是挺快的,还令孟子星惊叹了好久,想想不忍心埋没如此“天才”,便又试着教他些四书五经什么的,之后无奈地现自己家弟弟的“天份”似乎只限于认字,只得作罢。
那段日子对于孟大爷来说算得是一生中最愉快的时光之一,没有讨厌的人来打挠,也没有人逼他做不愿意做的事,一般都是白天到师傅那里习武,晚上跟老哥习字,待到字认完了就剩练字了。虽然那软绵绵的毛笔尖还是令他难以掌握,但是跟老哥同坐在一间书房里做各自的事情,偶尔交谈上一句,那样的氛围令他很满足。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而在安乐之中的人们往往会忽视一些东西,随着两人的逐渐长大,很多事情都在悄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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