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的视线冰冷至极,戈登被盯上之后就打了个寒战,他没想到平日里那么斯文的艾斯也会有这样凶狠的一面。
“我……”戈登支支吾吾,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
见他不愿说,艾斯抬起手,顿时一道光芒从指间射出,直冲向戈登的眉心,似乎要穿透他的脑袋。戈登大惊失色,无法动弹的他只能尖叫起来,然而光芒在他眼前一寸的地方就停了下来,原来是艾斯的光之刃。
“如果你不说,我不介意将你的脑袋当成西瓜切开,白花花的脑浆和鲜红的血液混合在一起,一定很好看吧?”说这句话的时候艾斯还面带微笑,不过顿了顿之后又开口:“好像不太好,嗯——还是把你全身上下划得皮开肉绽比较好,既不会死又能让你尝一尝千刀万剐的痛苦。怎么样?放心,我绝对不会让你死的,我会配合治愈术来治疗你的伤口。”
此刻的艾斯在戈登眼里就是恶魔,一个手持光剑的魔神。想到自己即将承受那样的痛苦,戈登立马惊慌起来,把一切都吐露出来:“别杀我!别杀我!我什么都说!”
“嗯,这样才对嘛!”艾斯嘴角微微一勾,冷笑着。
在艾斯的威吓之下,戈登将一切都坦白了。正如艾斯所料,飘香楼只是一个普通的皮肉交易场所,有着特殊爱好的戈登完全没兴趣。但偶尔之间飘香楼也会引进一批未成年的少女,或许称为小女孩更合适,因为她们的年龄约莫在十二三岁左右,因此戈登隔三差五也会去一趟。去过几遍之后,飘香楼的负责人就跟戈登熟悉起来,从此以后一旦有新的“货色”送到,都会直接派人去通知戈登。而这一次戈登就是收到消息说有新的“货物”送到,所以才急着去飘香楼,因此才会在小道里与艾斯相遇。
“好!哈哈哈,很好!我说了我不杀你!”艾斯忽然脸色一暗,光之刃猛然之间一挥。
“啊!!”
戈登胯下之处顿时被染成红色,显然是命根子被刺中了,那地方被剑刺中的痛苦没有人能够忍受,当即戈登就在地上翻滚起来连连哀嚎。只不过他手脚被绑,所以想要捂住那地方止血也是不可能的。艾斯却不想让他失血过多死去,他要让戈登活着,让戈登一辈子只能做一个阉人。于是随手一挥就是治愈术落在了他的胯下,这种程度的治愈术只能止住流血,却无法医治他的伤势。等到伤口自然愈合之后,戈登的那玩意儿就没用了,再想治疗也已经为时已晚。
“不知悔改的东西。”艾斯冷哼一声,对于戈登他是完全没有一丝怜悯。
将戈登阉了之后,艾斯也不管他死活,转身就走出了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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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地牢之后艾斯就找到了狄克医生,虽然圣术公会在迁移中,但很巧狄克还没离开。于是艾斯就将从死士那里得来的药丸交给他,让他去研究,并告诉他地牢里有两个嘴巴被塞着的刺客,可以供他进行试验。狄克听了以后十分震惊,他知道自己这个会长是善良之人,怎么会让他进行人体实验呢?不过想要问的时候却发现艾斯已经走开,想了想也就没有追过去,因为艾斯并没有强制叫他拿人做实验,他依然可以拿白鼠、兔子检验药效。
艾斯在明月堡里转了半圈,想要找几个人一起去飘香楼一探究竟,只是找来找去却没有找到合适人选,因为大多数人都已经迁移到城中心的院子里了。虽然还有几个女性,但艾斯总不能带女人去那种地方吧?狼毒呢必须留下来保护洛依丝,同时坐镇明月堡,所以也不能带走,这可让艾斯伤脑筋了。
正坐着喝小酒的金爷爷见艾斯在找人,便站起来凑上前去问:“艾斯,你找谁呢?”
“也没有找谁,”艾斯想了想说道:“就是想找几个身强力壮的人跟我一起去飘香楼。”
听到这句话金爷爷差点把刚喝进去的酒给喷出来,“飘香楼?!你!”他看了看艾斯,随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喃喃自语,“也对,是不小了呢!”
艾斯知道他误会了,顿时也红起脸,急忙解释,将刚刚从戈登那儿打探到的消息说了一遍。金爷爷听了之后抬起头,不解地说道:“去飘香楼而已,又不是去打架,为何一定要挑身强力壮的人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对啊!又不是去打架,为什么一定要带那么多人呢?看来亨利侯爵事件对艾斯还记忆犹新。
“干脆我老头子陪你去好了。”金爷爷也不害臊,一边喝酒一边说道,“再把铁角也带上就足够了。”
艾斯想了想,不是去打架的话这么点人的确已经够了,于是也就答应了下来。一行人就这样坐着打劫来的豪华马车往飘香楼行去,这一趟小四并没有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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