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还要开庭。田唱唱打叶皖手机根本不通,人生地不熟,又找不到田蓉,只有在深圳干等,一直等到开庭,想见叶皖一面。
云绯和武扬眉见田唱唱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眼泪在眼眶里打着滚,心里不由得长叹一声。武扬眉递过一瓶水,田唱唱在深圳缺衣少食,又心忧叶皖,早已憔悴不堪,这当儿遇见叶皖哥哥的朋友,心里安宁下来,喝了一口水,正要说话,忽然头晕目眩,昏倒在地。
“嗵!”主审法官一声槌响,叶皖杀人案第一次公开审理正式开庭!
闪光灯直忙了一分多钟。
奏国歌,全体起立,礼毕!
这次案件极为难审!
难审之处,不在于给叶皖定罪,而是如何给叶皖定死罪!
主审法官经验丰富,专业精通。叶皖杀人、并且潜逃,人证物证俱在,定个罪并不难。
但是定死罪就难了。难点在于,叶皖在杀人后的潜逃过程一直在做好事,甚至都上了电视。偌大的功劳在此,全国人民都盯着,毕竟不是谁都可以轻易救下一车人和另外一车16人,何况最后还饶了个小学生!
真他妈操蛋,你说你跑路就跑路,管那么多闲事干什么?主审法官看着下面黑鸦鸦的一大片,耳朵里听着公诉人念的起诉书,头脑里跑起马来。
而这些都可以绕过,最重要的是,叶皖的年龄!
叶皖身份证上的年龄,根本未满18周岁。而几名受过贿的法官在商量之后,又暗示需要买通法医,结果奇迹发生,在实验骨龄时,即使是最公正的法医,也觉得叶皖的年龄不太好测!
有可能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也有可能满了!
这样模棱两可的回答,根本不应是审慎的法医所该写的结论,但是法医偏偏还就这么写了!
按照“疑案从无”原则,这样的结论根本无法治叶皖死罪,于是这些人又搅尽脑汁,将结论修改为:已确认可以满足杀人时年龄超过18周岁。
荒谬的结论,莫名奇妙的结论,含混不清的字句,在检察院和法院部分渣滓的暗箱操作下就这样形成了!
我要不判个死罪,如何对得起口袋里的40万?龟儿子想拿这钱!可这钱不拿还不行,不拿的话,以后生意别想再做,小命都难保!
这就是昨天晚上郑区长手下那个姓李的意思!李河伦的眼神象一条蛇,阴冷、无情。主审法官想到这里,抖了一下,看着站在审判席的少年叶皖。这孩子,要没了…
优雅的公诉人范承华抬头看了主审法官顾松一眼,拈起稿子,抑扬顿挫地念道。
“深圳市福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叶皖杀人案的公诉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指派,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今天,法庭审判叶皖杀人案,已有大量的事实证据证明,被告人叶皖立惨无人道,致残并谋杀皇鑫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郑渊…
“…国家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并受法律的保护。被告叶皖行凶杀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民愤极大,实属罪大恶极,触犯国家刑律,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特提请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被告人叶皖严加惩办,以正国法。”
只字未提叶皖所做的见义勇为之事。这篇公诉词,事实上是检察院和法院一起搞出来的。范承华和顾松心里都明白,在他们的上面,有个人试图操纵,并且成功地操纵了这个案件,审判,不过是必要的程序和过场罢了。
叶皖的辨护律师,是京城号称“铁牙钢口”的金牌律师梅洛真,辨护经验丰富,对于公诉人的咄咄声势,早有所料。待公诉人宣读公诉词完毕,沉着冷静地站了起来,对着主席台微一躬身,道: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京博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梅洛真、余利久律师担任‘叶皖杀人案’被告人叶皖一审的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又参加了今天的庭审,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在合议时予以参考…”
辨论是精彩的,群情是激昂的,金牌律师抽丝剥茧,叙述见义勇为事件引人入胜,而公诉人牙尖口紧,死咬叶皖之凶残,手段之毒辣。并且出示了深圳市个人私营业者的签名信,表示叶皖不除,民愤难申。
梅洛真一笑,早有准备地掏出一张纸,是一家中立调查公司调查报告,调查的题目是《叶皖精神今何在?》,通过调查了1000名网民,结论是有68%的网民支持叶皖,认为其精神足以影响一代人,改变这个社会的冷漠和人文关爱缺失。
梅洛真设计的调查,妙就妙在它根本没有提及叶皖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