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日第一更!对了,收藏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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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纽约夜晚格外热闹,街道上人来熙往,马车、有轨缆车穿梭其间,两旁的瓦斯灯更如夜空里拼命挥动尾巴的萤火虫,一盏一盏为这座新兴的大都会添上夺目的光彩。
这就是纽约,大西洋岸沿璀璨的大苹果城!
即便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年代,这座城市的空气里依然充满了纸醉金迷的奢靡风尚,酒吧,剧院,各式各样的餐馆,还有著名的百老汇,节奏明快的舞曲如同这座城市发展的速度,回荡在夜空之上。
望着窗外繁花似锦,李恩富却实在是静不下心来,只得扭过头,死咬着嘴唇,似笑非笑的托马斯在哪里上蹿下跳!
“亲爱的李,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托马斯一身整齐的洋装,头发梳理的如同打了蜡,瞪着红眼睛围着李大少爷如同一只梳理打扮过的红头苍蝇。
李大少爷托着下巴,没搭理他,只是看着房间桌子上摆放的铭牌发呆。
“广场饭店?”
这座饭店他实在是太熟悉了,又或者实在是太陌生了!
虽然李默前世和纽约多次擦肩而过,但对这座百年老店却非常熟悉,因为那年饭店在庆祝百年诞辰的时候,他恰巧在美国出差,当时美国各大电视台都进行了直播,还请来了许许多多名人大腕,所以印象很深。
但就是因为太熟悉了,所以才会觉得更奇怪,按理说这座金融大亨伯恩哈德.拜内克和旅馆经营家弗雷德.斯特里以及他们的好朋友哈里.布莱克共同投资,并由著名建筑师亨利.哈登伯格设计,采用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而建,历时两年的著名酒店是1907年10月1日才开业的,即便是之前有两年的建设时间,也不该出现在1891年啊!
不对!
李默摇了摇头,虽然他没住过广场饭店,但大致的外观还是知道的,眼前这家无论是设计还是建筑大小,都无法和记忆中的相比,而且建筑主体还非常新,一看就是刚开业没几年,难道说那几位大亨穿越到自己前面了?
呆呆看着铭牌,李默想不明白,但无论是眼前这间客房豪华的装修,还是刚踏入饭店时令人眼前一亮的全明电灯,都告诉他没有做梦,似乎这家广场饭店的名气也不比印象中那家小多少。
尤其是点缀在饭店各处的电灯,更是连李默都不禁眼前一亮,在如今瓦斯灯还占据着主导的年代,电灯可是价值不菲的新鲜玩意,即便爱迪生在1880年就开始销售灯泡,但电力的应用却才刚刚起步,尤其是著名的直流电和交流电之争,还直接导致了两位著名的科学家互喷口水。
可现在看到了什么?这座老饭店内使用的居然全是电灯!这就好比你在八十年代的中国,看到某幢大楼用绚丽的激光彩幕来点缀大厦夜景一样!
眼珠都花了!
一看到电灯,李大少爷就想起了那位惊采绝艳,在电磁领域开创了一个时代,被网友们戏称为怪物和未来穿越者,却又在死后被FBI封存了全部个人档案的家伙!
“不知道段飞需要多久才能找到他!”想到前几天亲手交给段飞的名单,李默吸了吸鼻子。
还好,李大少爷怎么说也是曾经生活在灯红酒绿不夜天中的雅人,一刹那的失神后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同行的李恩富和张顺在美国多年,也知道电灯,只有杜大壮那厮,瞪着牛眼看着灯泡,似乎想不明白为啥那玩意牵着跟线就会发光。
见到没人搭理他,托马斯顿时变换了一副嘴脸:“李,你不能这样,看在我们多年的朋友面上,要不……我们只出售黄金?”
李大少爷扭过头,瞪着托马斯那身连自己都嫉妒的信西装,想着是不是现在就把他扒光了,让他**去主持拍卖会?!
“**拍卖会?!姥姥,好主意啊!应该会登上明天的头条,要不在他肚子上再打个广告,也不能白上啊!”李大少爷看着托马斯的肚子,左瞄瞄,右瞅瞅,一时拿不定主意。
托马斯心有些虚,任谁被一个小男人瞄着肚子看上半天,都会起鸡皮疙瘩,不过他还是不死心。那可是金矿!即便是三个中最小的,但现在每年也还能产出三吨黄金!何况等这次拍卖完,扩大采矿规模后,怎么说每年也能有五吨黄金!
一个年产五吨的金矿!那就是命根子,怎么能说卖就卖了?“李,我郑重的向你抗议,作为金矿的第二大股东,我决定使用否决权,禁止……。”
“否决权?滚蛋!”李大少爷最讨厌听这个词,不知为啥就想起了后世老拿这个威胁别国的美帝,这不是给谋划太平洋的少爷上眼药嘛!
一脚踢飞这个呱噪的家伙:“一个金矿,能比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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