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还记得我。还记得我是你老板。要是真的失忆了,只会以为我是仙人吧。”白昼笑了笑,上下打量起宋婉莹。
要是以前,指不定宋婉莹会在心里吐槽多少句自恋狂,可是现在,她却因为自己的新发现,而狂喜起来。
要是自己没有猜错,白昼读取记忆的限制,就是‘目标物今生所有相关记忆’。而自己因为死了很多次,所以从产生的时间上,发生了不属于现在这条命的范畴,所以他就读不出来么。这个还真是鸡肋的能力啊。
轻轻地叹息了一声,要是自己不认识白昼,还可以伪装一下倒霉的新人。可悲哀的是他是自己的老板,而且自己之前还嘴贱的叫了他。
“我我不知道。那时候我只想活下去,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的把自己挖掘出来。”尽量使得自己的显得唯唯诺诺些,宋婉莹在心里卯足了劲瞎掰。
自己刚刚冒头,就看见了白昼。这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白昼一直守在废墟边上没走,二就是他刚好在那里。
根据这些日子的观察,宋婉莹果断的否定了第二种。白昼的性格和他的长相一样,带有严重的王子倾向。平时就是连垃圾捅都不愿意靠近,哪里会来废墟‘度假’?那么剩下的
“都是千年的狐狸了,就别玩聊斋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看着办。”轻轻地笑了笑,白昼露出一口森森的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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