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定时闹铃一响,圆月便睁开了眼睛。
昨天真像场梦一样,她居然和莫冠驰重逢了,现在还必须跟他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这对她来说究竟是福还是祸?
不管是福还是祸,总之是福就不是祸,是祸就躲不过……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
都是莫冠驰害的,他没出现以前,她的生活是一片宁静;他出现了之后,她的生活是片刻不静。经过了一夜的沉淀,她还是想不出因应莫冠驰的追求之策。
十年前在小镇共同生活了那么久,那可以说是缘分,但十年后又遇到被自己列为头号敬谢不敏人物的他,那就只能说是孽缘了。
他变了那么多,不再是她随便一句话就可以吓阻住的人,而且现在他显然也不怕她的优秀了;在他的心目中,她肯定没有过去那么高不可攀,他变成了台北上流社会最有价值的单身汉,所以她就贬值了。
他凭什么认定她凌圆月是他的?因为临别那个她失策接受的便当吗?
哪有人用区区一个便当当订情之物的,他以为随便在便当盒底下黏贴一句“等我娶你”的纸条就可以让她痴等十年吗?荒谬!她又不是现代王宝钏。
再说心动呢?
她对他又没有那份心动的感觉,因为年少的他们,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爱恋啊。
而且她被他死缠烂打、纠缠不清的开头是那么的不浪漫,只因自己救了他,他就要以身相许,这太老套了点。
如果是英雄救美还好,可是美人救狗熊,这就有点那个了。
再说,她可能已经不是他心目中当年的凌圆月了,他喜欢、眷恋著的,应该是少女时代的凌圆月吧。
当年的她是多么自信满满、神采飞扬,而现在……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努力掩去自身的光芒,当一个最平凡、最简单的凌圆月……不想了!
她翻身下床,冲到浴室梳洗,用冰凉的水拍打脸颊,让混沌不明的思绪清醒些,顺便催眠自己,人要活在当下,不是活在过去,所以前尘若梦,梦若屁,不想也罢。
铃……电话响起,接著自动转接到答录机上。
“我是凌……现在……所以……请在哔一声之后留言,哔——”
“圆月,我是妈妈,这个礼拜天是本馆馆主五十大寿,就算跋山涉水,你也一定要回来,否则某嘴硬心软的寿星公会记恨你一辈子。
“附注,顺便帮我把那把弯刀给押解回来,届时若不见逆子踪影,为娘绝不轻饶他,要他付五十桌的酒席钱,此言绝非恐吓尔尔,小女子绝对言出必行,星期六见啦!”
凌夫人语带威胁,但笑意满满,她越老越开通幽默,和越老越顽固古板的凌道南大相迳庭。
圆月笑著洗完脸,依序拍上化妆水和防晒侞液。
她喜欢母亲,若不是她的纵容与包容,她不可能毕了业还在台北混这么久,早就被她老爸押回石盘镇相过一百次亲了。
相信弯刀跟她一样,完全向著母亲那一方,他开的那个“天边赛车场”要不是有母亲掩护,恐怕也早被老爸抓包一百次,然后勒令他停业,乖乖回武道馆当个傀儡少馆主,之后心不甘情不愿的接掌凌门。
万幸这些人间惨事至今都没有发生,全赖有他们母亲“护短”的原故。
著装完毕,圆月匆匆下楼。
这栋五层的双并公寓有点老旧了,她租的是里头最小规模的一间,一小房、一小厅、一小卫、一小厨的格局,总坪数不到二十坪,但是租金也不便宜,一个月要一万五,不过还算是在她可以负担的范围之内。
昨天她的小车送厂保养,今天她得搭公车上班,加上去诸葛财团的车班她不熟,所以她特地提早三十分钟出门,以免第二天上班就迟到。
“圆月!”
顺手关上公寓大门防官小,立即有人叫住她。
她一僵,手停在大门生锈的把手上。
她不想、不敢、不愿、不要承认那个声音来出口莫冠驰的声带,可是很遗憾,那明明就是。
圆月深吸一口气,无奈的转过身去。
莫冠驰坐在一部十分拉风的深蓝跑车里,对著她展露无害笑容,“我刚好路过这里,载你一程。”
她扬起眉。
公寓在巷子里耶,她很怀疑哪有那么刚好的事。
不过算了,与其汗流浃背的挤她没把握的公车,还不如坐坐拉风跑车,反正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她的车明天就送回来了,现在既然有免费的顺风车可搭,她何乐而不为?
“谢谢,麻烦你了。”
她上了车,也可以译成——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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