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家的路上,沈昆还有些意犹未尽,一路喋喋不休道:“我说呐,像你那样玩c多没劲啊,过份小心,生怕自己会被别人弄死了,那有什么意思,看我,炸得多痛快!”
“我这叫意识,你懂不懂!”叶翔争辩道。
“什么意识不意识的,杀人才是王道,能杀人就是高手,意识再好有什么用,连邓小平都说,不管是白猫黑猫,能抓得着老鼠就是好猫!”沈昆手舞足蹈,而且说着说着,他居然摇头晃脑的唱起小调来,仔细一听,那曲子居然是邓丽君的《美酒加咖啡》,但歌词却一定是他自己改编的:c里杀,哪个不挨炸,挨了我一炸,还想挨二炸,明知道手雷很可怕,偏偏你**大,如果你没有买护甲,我炸得你喊妈妈,当当当当当……
“*,你这什么歌啊?”叶翔简直哭笑不得:“我看你不应该叫大麻雀才对!”
“那我叫什么?”沈昆停止鬼哭狼嚎,好奇道。
叶翔道:“你应该叫手雷王子!”
沈昆狂笑道:“我光用手雷就炸得你喊天了,你说我要是用机枪的话,水平你也可以想象,那简直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呀!”
叶翔淡淡道:“那是,你的水平我现在已经可以总结了!”
“哦?”沈昆立即来了兴趣,“说来听听,我是不是高手?”
叶翔道:“你的水平可以用以下诗歌总结,听好了,配合全部*吼,爆头基本*抖,意识基本*瞅,静音还是蹲走,回防基本*逃,冲锋基本*叫,埋包到处乱跳,拆雷基本被秒,武器基本是拣,中枪基本是脸,手雷专搞队友,见了对手干抖……”
“哈哈哈哈哈哈!”两人一起大笑开来,那笑声里充满了说不出的欢愉,充满了单纯的开心。
虽然他们才相识不到一天,但彼此却就如久违的老朋友见面一样,像孩子般的玩笑打闹、追逐嬉戏着。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认识新朋友更开心的事呢?更何况,他们本也是没有什么朋友的人,这样的人一旦有了朋友,他们总是愿意一起分享快乐。
夜幕徐徐落下,漆黑的苍穹压得很低。
街道空旷,今夜路灯的颜色却显得昏黄、清冷而萧索,两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斜长。
沈昆走到小区外的立交桥下停住,喃喃道:“什么声音,是谁在拉小提琴?”
叶翔顿时又翻白眼:“我的老大,那是二胡的声音,不是小提琴!你有点音乐细胞好不好!刚才还唱什么一炸二炸的歌呢!不懂装懂,切,真是的!”
沈昆一拍脑袋,笑道:“哦,对对对,是二胡!是二胡!”
叶翔无奈的叹了口气,两人顺着那悲凄的曲子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高架桥下一个阴暗的角落里,一个衣衫褴褛的人盘腿坐在那里,双手颤巍巍的拉着一架破旧的二胡。
他的头很长,很脏,只披着一件脏得黄并伴有阵阵恶臭的薄衣,借着微弱的光线他好象年龄似乎也并不太大,但涂满污痕的脸上却有条触目惊心的刀疤,看上去他应该是乞丐,而且是个年轻的乞丐。
如此年轻的生命,活得也似孤独的路灯一样脆弱不幸。
沈昆看不见他的表情,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表情。
曲子依然拉得悠游绵长,十分动听,可仔细听去,那曲子里仿佛另有弦外之音,那声音时高时低,时婉转时激昂,或悲凄或欢笑,或平静或急噪……那曲子就似在诉说这拉弦之人一生所经历的痛苦与不幸,人世间所有的人情冷暖、聚散离合、恩怨情仇、喜怒哀乐,还有一种难言的孤独、深沉的寂寞、萧索的清苦包含在里面,然后,曲子又像是在缠绵的演绎一对情人之间的甜言蜜语耳目厮磨,时而又高昂的转成了战场上千军万马奔腾搏杀的场景,紧接着这曲子又化为了纷乱夜晚的狂风暴雨电闪雷鸣,但很快又变成了艳阳天的晴空万里风和日丽……
一曲子变化得如此之快,向来喜欢乱哼小调的沈昆早已听得入神,就连叶翔也被深深的吸引住了。
有谁会想到,在这个喜气洋洋的除夕夜,合家团圆的美好时刻,沈昆与叶翔竟然会在大街上听一个乞丐拉二胡,而且还听得很投入。
这岂非很滑稽?
也许,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孤独的人。
孤独的人,总是容易一起共鸣,而生命,它的本身不正是孤独?
许久,沈昆才生平少见的叹了口气,道:“唉,都是没家的人!”说完,他把手伸进自己口袋里,把里面唯一两张十元面值的钞票摸出来,恭恭敬敬的放在这乞丐面前。
可是这乞丐似乎根本就不知道沈昆在施舍给他钱,他仍然闭目拉他的二胡,只是曲调已趋于平缓,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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