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趾头想也知道。
他的婚姻,他在这方面的幸福,注定只能作为交换用的物品而已——他不是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都关系着李家他这一派系所有人的身家姓名,这些人里有他的亲弟弟,有他的母亲,有许许多多输不起的人。
所以他甚至没有告诉那个人,他有多么多么喜欢他,喜欢到看着他就可以痴痴地高兴了半天,喜欢到明知道对方只是嫌他发短信太吵却非愿意自欺欺人地幻想对方是在吃醋……
假如,阿落喜欢的是他的妹妹的话,那么,一切后果他可以代替他承担——比起他来,这代价实在太小。
而且,这样的话,他应该能够多看见他一下吧。
大学毕业后,一年之间未曾谋面,他才知道他喜欢他喜欢到了什么程度。
那已经不是好感,而是如毒瘾般的迷恋,说不出原因,说不出什么时候开始,能不能、什么时候能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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