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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的滋味从唇舌流淌过身体,融入血液。
就像我的爱情,甘甜已经发酵,只能尽力从满嘴的苦涩中去寻求那仅剩下的一点虚假的甜意。
不停地回味……
郑明皓看着我,原来他也醉了,看着我的目光比汪涛还要呆滞。
见我连喝了三杯,他才回过神,开了一瓶酒,饮尽。
“阿皓!” 他们寝室的老三,李微说:“你丫的不是不跟女人喝酒吗?”
“滚!你们他妈谁都别想看热闹,今天白凌凌喝多少,你们就给我喝多少,谁少一口就别想站着走出这个房间!”
“我实在喝不下了,我一会儿爬出去行不?” 楠禄说。
“不喝行,从窗户跳出去。”
“他妈的,这是四楼啊!”
“顶多是个残疾,要死哪那么容易?!”
“郑明皓,算你狠!”楠禄端起杯子,一副英勇就义的口气说:“我他妈就不信,我还喝不过一个女人!”
那天,我不记得喝了多少酒,就记得地上摆满了瓶子。
……
在洗手间里,我很想把胃里的东西吐出来。
可是……
我的胃像冰镇一样疼,疼的我想要把它割掉,丢去美国,让那个最会关心它的人去珍爱好了!
我的心像火烧一样痛,痛得我也想挖出来丢去美国,反正它已经不属于我,早已是那个人的。
我笑,从洗手池里接下冰冷的水,拍在脸上,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着说:“谁离了谁活不了,都什么社会了,还能至死不渝!谁离了谁活不了……”
镜子里突然出现另一个人,是郑明皓拿着一片药和一杯水站在我身边。
我木然从镜子里看着他,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
我的审美观总被人鄙视,唯一和室友们有点共鸣的就是:郑明皓是相当的帅。
他的眼眸总带着一层迷雾,几分忧郁,几丝情愫,那是二十岁的女孩儿最痴迷的眼神。
他的皮肤是很干净的麦色,那健康又性感的颜色,曾被女生们评为男生最经典的肤色。
而他最迷人的时候,是在足球场上,就像我最喜欢的因扎及。
是一把最锋利,最敏锐的剑,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鞘,但你只要给他一点点机会,他绝对能给你致命的一剑!
而此刻,我真的觉得自己被他刺了一剑,心都在滴血。
他的额头沁着汗滴,微粘的发站在脸侧。
他跑的真快,最近的药店离这里至少一千米。
“涛子说你胃不好,让我给你拿点药吃!” 他说话的气息还有些不稳,估计是一口气跑回来的。
我接过药,吃下去,水还是温热的,温了胃,也温了心。
“我还以为他醉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呢……他对我总这么细心!” 我笑着说。
其实,我知道汪涛根本不会记得,他就是不喝醉也不会记得。
郑明皓伸手接下空杯,握在手心里,换了口气才问:“你胃不好,为什么还要喝酒?”
“心情好,喝得开心!”
“哦!”他从牛仔裤的兜里摸出一包面纸放在我手上,很洒脱地转身,停了一下,又回头对我说:“谁离了谁活不了,都什么社会了,还能至死不渝!”
……
他走了,我哭了!
一包面纸都用完了!
我深呼吸,对着镜子揉揉眼睛,走进包房。我坐稳,郑明皓才进门。
醉的有些迷糊的李微暧昧地冲他眨眼说:“你丫的泡女人去了?”
“你鄙视我呢!”郑明皓不忿说:“还要泡女人!你当我跟你一样没出息,泡我的女人有的是。”
满屋子人都在笑,我也跟着自嘲地笑着。
是啊,郑明皓勾勾手指,不知多少女人蜂拥而上。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在意我的感受。
我真该去看看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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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五日,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日子。
我遇到了此生最呕血的事,也遇到了此生最兴奋的事。
大家想听哪件?
坏的?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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