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传媒业开始发展以来,这门为精神娱乐服务的生意就有许多独一无二的特征,电影电视业当然也不例外。其中最重要也是最为人重视的一点,就是电影电视产品对于观众意志有很强的蛊惑作用这当然不是说每个观众看了罪案电影就会去杀人,不过模仿型罪犯的存在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毕竟,广告效应是不分正邪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
赞助、品牌植入,都是针对观众这一本能的商业手段,而一部出色的影视作品在这方面的效用要远大于重金拍摄的广告宣传片,《教父》几乎是盘活了雪茄这门生意,让‘有权势的男人都抽雪茄’这个概念深入人心,也让雪茄烟商乘机抬价,在香烟大行其道的年代保住了自己的市场份额,该走高价路线,在不远的未来,《变形金刚》也会直接影响到‘大黄蜂’雪弗莱的销量,而《恶魔穿着prada》在这方面的广告效应也足够明显,在一面狂揽票房的同时,一面也以一己之力影响到了2005年初春的奢侈服饰市场:凡是在片中有过详细特写,被安迪穿着超过一分钟的服饰,询问度都显著增高,一些本来已经下架换季的衣饰甚至在ebay上叫出了高价由于拍摄时间的关系,《prada》里的服饰多数用的是2004年春夏款,在今年很多存货被送到了--outlets打折销售,从销售数据的反馈来看,《prada》同款几乎在电影上映后一周内就被全数扫光,而影片里拍摄过的鞋包要占便宜一些,有些经典款常年有售,顾客直接就到专卖店来试穿、购买这可是直接反馈到账面上的真金白银啊。
和肯出钱赞助,甚至是花大价钱竞标做植入的快消品牌不同,奢侈品牌在电影赞助上的手笔往往很小,这是由二者的市场底盘决定的,毕竟观众看完电影以后,去买一杯星巴克的几率要比去买一件香奈儿2.55的几率高得多,即使扔出大笔钱财,也未必能看得到立竿见影的回报。所以《prada》去谈赞助的时候,大部分品牌也只是同意了商借服装而已是借,不是送。
而如今,这些品牌纷纷是笑开了花,《prada》的广告变现能力是如此强劲,而且不分国家地区,这让它们已经开始期待电影在亚洲上映后的情况了,很多品牌都开始热情地询问《prada》在日本和中国的上映计划,甚至暗示可以帮助做一些牵线搭桥的工作:毕竟这两个国家的电影市场都是以保守著称,而奢侈品购买力又都是高得可怕,日本一直是奢侈品最大的消费国之一,她们的年轻女性简直有种奢侈品膜拜,而中国也是崛起中的奢侈品消费大国。如果福克斯因为自身原因延缓了电影上映的脚步,那对他们来说就是很大的损失了。
“这是上周我接到的赞助邀请。”茱蒂把一叠薄薄的纸张放到了珍妮跟前,“此外,有四到五个品牌都向你提出了代言邀约,他们给出的价钱嗯,对于奢侈品来说已经算是很有诚意了。不过最有诚意的还是华伦天奴,他们愿意把这份代言合同做些包装。”
和一般人想得有些区别的是,实际上在代言费上最大方的是快消品牌,而奢侈品牌出手反而相对吝啬(但往往对外吹得高),这主要是因为快消品牌一般来说是在消耗明星的格调,而奢侈品牌则反而能但增加明星的格调。之所以说歌星和影星地位有区别,其实就在这里,歌星一般很难拿到奢侈品代言,她们心中的理想代言是百事、可口,这代表了对她们走红程度的肯定。而起码在北美地区,任何一个还有点理想的影星都不会喜欢看到自己的头像出现在快消品的包装上,凯瑟琳.泽塔琼斯接了力士代言,就被人嘲讽得很厉害,可说是大损格调。
如果是从前,影星还会收钱到亚洲捞金通常来说是日本,用大价钱签下仅在日本地区播放的广告,工作几天时间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的美元入账,这对很多人来说是很有吸引力的。不过,现在有了网络,日本地区的广告也可能会流传到英语文化圈里,所以大部分Alist的成员对于广告代言就更为谨慎了,事实上珍妮从出道起就没怎么考虑过接代言的事,她起点高,刚红起来就有托尼奖傍身,格调本身就不低,不需要去力争做奢侈品的支线代言来增加自己的格调。
当时的谨慎,成了现在的利好消息,毕竟奢侈品是个很封闭的小圈子,不可能出现一个明星被几个品牌你争我抢,今年我给香奈儿家的内衣、牛仔裤线做代言,明年LV出钱更多,我就去给LV家全线做代言的事。如果她03年、04年签了香奈儿做香水线、内衣线,那么即使合约明年到期,到时候最多也就是转去为珠宝、腕表做代言,或者和香奈儿升级做全线的品牌代言,在叫价方面当然会失去主动,哪里和现在一样可以货比三家,虽然大部分奢侈品牌都属于一个集团,不会做出疯狂开价的事,但这些品牌也是独立管理,在很多软件条件上,负责人也会各显神通,提出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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