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了早餐坐到卡座后,金统向马奇曼道:“你昨晚睡得可好?”
马奇曼满布血丝的眼闭了一下,才睁开道:“这是自昨天以来,我第一趟有意识地团目养神。”
金统一时打在旁边凌渡宇的胁下,另有深意地问:“你可睡得好吗?”
凌渡宇不理他,逞自向马奇曼道:“有什么头绪?”
马奇曼有点自负地道:“对于这类凶杀案,我曾下过很多工夫,也曾侦破多宗类似的案件,事后又对这些人作过访问和心理分析。”
金统晒道:。‘不要吹嘘了,我早向小凌介绍过你的不世功业,还是快些进入正题吧。”
马奇曼有点尴尬地道:“嘿!这几天惯了演讲,不自觉就这么说了。
总的来说,这种凶手可大致分作两类:第一类凶手犯案有特定的方式和逻辑,很容易使调查者发现某一固定的模式;另一类显然是毫无逻辑和理性可言,只是基于某种一时的冲动,便于下令人发指的残暴行为。”
马奇曼顿了顿续道:“我审视过凶案现场后,几乎可以肯定今趟犯案的人是属于后者,既没有模式,甚至没有刻意清除一些会暴露自己身份的线索,这种人通常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根据过往的凶案,最可能患的是偏执狂的妄想症。”
金统皱眉道:“可否解释一下这种精神病况?”
马奇曼肃容正言道:“患上这种病的,对社会和所有人会生出强烈的仇恨,认为每个人都在针对他,同时会在狂想中把自己塑造成某一形象,例如吸血鬼,认为只有吃人肉饮人血才可长生不死等诸如此类。“
凌渡宇对这方面亦很在行,点头道:“若是如此,博士将很容易把凶手找出来了。”
马奇曼道:“理论上是这样。
通常患上这种病的,都有个非常不愉快的童年,潜伏期是八至十年,才会展开这种无意识的杀戮行为。
这种精神病第一次发作大都在二十岁的前后,倘再加以十年的孕育期,则凶手第一次作案时大多发介于二十至三十岁之间,而案发现场大抵离他住处不远。
如今证诸凶案现场附近以前没有类似的案子,所以两宗凶杀案的凶手均应是首次犯案,以此推论,此人至龄该不会超过三十岁,若超过这年岁,他应已犯下一连串凶杀案了。”
凌渡宇皱眉道:“通常凶手犯案后,便该得到满足,就从未听过会立即在只隔了几里的地方再作案的。”
马奇曼摇头道:“这情况我却并非首次遇上,三年前我到澳洲出席类似今天的精神病研讨会,便碰上在同一个晚上发生了三起杀害三组露营人士的凶案。
当时我也有协助调查,两个星期内找到凶手了,可惜后来他不明不白地在拘留所内死掉了,是窒息致死。”
凌渡宇和金统对望一眼,都生出不寒而栗的感觉。
金统嘘出一口寒气道:“这种凶杀案似乎是追着你们的精神病研讨会发生的样子,那澳洲的凶手是什么人?”
马奇曼道:“是个二十六岁的白人,大学一年级就因性侵犯给逐了出校,靠救济金生活,间中做些散工,是第一次行凶杀人。”
凌渡宇道:“博士现在对这在昨晚犯下暴行的凶手有什么追查线索呢?”
马奇曼想也不想,随口念道:“白人,男性,介于二十五至二十九之间,清癯瘦削,生活懒散,个性孤僻,独居,住处就在案发现场附近。”
金统愕然道:“怎么你像可以看到他般来描述他的样子呢?”
马奇曼首次露出一丝得意笑容,淡淡道:“这就是研究加上经验的成果。
我曾经检视过很多同类型的案件。
首先,性犯罪的案件下毒手对象均是异性,且属同种族相残居多,由于两处被害者所居住的地区均为白人社区,所以断定凶手是白种男人;年龄的原因刚才说了。
至于体型则是依据研究所得,身材清瘦或身体衰弱的人最易产生精神分裂的症状,而患此病者都不喜欢与同性或异**往,故此多是离群独处,又因与人合不来而失业,所以大部分时间是单独留在家里。”
凌渡宇和金统大感佩服,马奇曼能在犯罪学得享盛名,确非幸至。
就在此时,餐厅倏地声浪减半,大部分人的眼光都移往入口处。
凌渡宇和金统亦自然而然别过头去,一看下亦看呆了眼睛。
进来的是位非常出色的美女,或者要用绝世尤物形容。
她的打扮很男性化,灰白间条纹的襟西装褛,长裤裹着修长得可作模特儿的美腿,金发白肌,容光焕发,神采飞扬,步子很大,柔软的秀发随步飘扬,一对蓝色的大眼睛流光溢彩,使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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