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坑爹穿越,被乞丐吻了】
北枫大国政权分裂年间。
烈日当空,某一个身影走在大街上,路边的小贩们用一种看怪兽的眼神打量着她,多半是那飘逸的衣服,很奇特。
擦!
我猛地踢起地上的一块石头,然后划过一条完美的弧线……打在了自己脑门上。
“叶正辰(此人为我的青梅竹马),吃屎去把你,喝水都塞牙逢!”摸摸脑袋,我疼得龇牙咧嘴,还是赶忙的拉住一个过路的问道,“喂,这位哥们,可不可以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
过路的大哥扫了她一眼,说道,“姑娘是外地的吧,这里可是曾经北枫大国的京城—恒都,可是现在啊,唉。”摇摇头,重新拾起自己的扁担,消失在茫茫的大陆上。
“恒都?搞什么?什么地方的恒都?有这个地方吗?”
一看四周,的确是与现在有天大的区别,就连路都是土著的,这怎么可能是现代?
我瞬间石化。
搞什么!MD,老娘怎么又跑到什么大国来了!老娘可是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呐,老天,你要坑爹不一定要坑我爹啊!我爹跟您老可没啥仇啊!您老知不知道这玩笑开大了啊啊啊啊啊啊!!!
这么无语的瞪着前方,引来别人的驻足观看,我斜眼一别,MD,老娘早就想骂人了!
“看,看什么看!见过美女吧?”一跺脚,气势汹汹地吼去。
路人们一打颤,刚刚还是猜测,感情还真是一个漂亮的疯丫头,唉,年纪轻轻的,就得了羊癫疯,唉……
操蛋的,我回想着,昨天叶正辰那臭屁的小子为了一毛钱买个大刀肉,诅咒我吃西瓜被呛死,呛是没呛死,差点;一看诅咒成真了,就说了一句要是我是上帝你就永远别回来了,这样全世界的钱都是我的了,结果……
奶奶的,敢情这小子TMD就是上帝转世,还真真正正的穿越了?还是一个鸟不拉屎的臭地方?换做谁都想骂人吧?至少本小姐还有点素质。。。。。。
“正当我沉思的时候,一股力量猛地把我拽在地上,来了个狗吃屎,我心里的火噌的就上来了,一转头,嘴唇却对着一个柔软的地方……
心里一怔,脑袋里一片空白……
这是一双清澈干净的眼眸,像星光一样闪着,长长的睫毛像蝴蝶的羽翼,也是一副很惊讶很惊讶的样子瞪着我,勾魂摄魄的眼眸啊,像狐狸一样的眼眸啊,漂亮,漂亮……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了我……也猛的忘了自己现在了处境。
不对啊,为什么那些过路的都一副超级鄙视的眼光看着我呐?就算是在大街上接吻也……什么!接吻!
我的意识一下清醒了,猛地推开身上的人,像受惊的兔子一样蹦得远远地,一眼锁定在那人身上,我捂住嘴巴,眼睛瞪得老大!
被我推下的男子,no,好像是个少年耶,脸似乎是红了,随即很快就平静了,就那样端着一个又脏又丑又破的木头碗坐在我对面,一双粗糙的手还伸得老长老长对着我,衣服上满是油渍,而一张脸却被结结实实地被那些乱七八糟的头发挡住,就连眼睛也看不见了……
操蛋的!这哪是人啊,就是地狱跑来的野鬼!!还这么丑!还这么臭!好怀疑刚才看见的东西都是幻像!
我的心拔凉拔凉的,老天啊,这可是我保存了十六年的初吻啊,就这么献给了一个乞丐?
“对不起小姐,我,我只是想讨点钱……“乞丐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拿着破碗举在我面前。
“靠!你这个臭屁乞丐!敢把老娘的初吻就这样要走了?”我的眼睛红得就像深渊来的恶魔,后面投影这一个大大的三头六臂黑色影子伸着一双魔爪向乞丐抓去,咬牙切齿地手拿六把大菜刀,狠狠地向他劈去,把他吓得魂飞魄散,屁滚尿流,血腥四溅,“你去死吧!!!!!!!!!!”
咳咳,我承认以上那是自我想象……忍无可忍!就重新再忍!!!
我怎么可能去找一个乞丐索要什么呢?一个气,干脆甩下身上唯一的一毛钱(买大刀肉跟叶正辰抢的那个)给了乞丐,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奶奶的,要是遇到别的女子非在这大街上打死你不可,幸好本小姐有素质,这笔账,咋们下次再算!跟乞丐打架,还是算了吧……
我自认倒霉,捂住嘴唇,狠狠地瞪了乞丐一眼,他居然还跟无事人一样坐在那里把钱币拿出来映着太阳端详着,把我无视得一干二净!
“哼!”我一甩长袖(似乎没有长袖),像盘古开天辟地的那个震动一样踏出大步子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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