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渐长。站在阳光下,可以看到我的发尾的分叉,越来越多。拿了一把剪刀,很有耐心地一根一根剪掉。百无聊赖。
日子如薅羊毛一样,薅得很快很迅速,正如宋丹丹所说的,薅了很短时间的羊毛后一件毛衣就可以织起来了。
简沫西看着窗外,太阳还在西山边逗留。她习惯夜晚时候骑着一辆破车到处闲逛。
可,如今夜晚越来越慢降临。
这意味着简沫西得呆在宿舍久一些。面对了一整天的电脑,面对了一整天蒋露那个傻X,眼睛已经开始发胀。无聊中,她在宿舍走来走去,越走越热,抬头一看风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停止转动。
简沫西拿了晾衣叉,对着风扇的叶子捅一下,没动,再捅,没反应。简沫西怒了,抓了一只鞋往上用力一扔,结果没扔到风扇,砸到了自己额头上。幸好扔的不是她的木鞋,不然早已“此人已死,有事烧香”。
她在心里这样想着,怎么总是做傻事呢?
答案待考,呵呵。
捂着头上的包,简沫西骑着单车,戴着耳塞开始闲逛了。骑得累了就随便找一块草地,坐在上面发呆。
运气好的话会被几个帅哥盯上几秒,然后她也会盯上他们十几秒。
运气不好会被几个女生指指点点,女生常做这样的事,因为偶尔她也会这样子,所以简沫西也不好意思发作。
今天晚上有些不一样。
不远的地方坐着一个人,依照简沫西的经验判断,那是一个男生,长得似乎还不错。她心一乐,摘下耳塞,避免他跟她搭话而她听不到。
但是过了半个小时,他依然在那里默默坐着,简沫西也依然在这里呆呆等着。
后来发现他压根没动静,简沫西没耐心了,骑着她的破车扬长而去。
一天,简沫西闲着无聊拿出IPHONE正听着音乐,一个男生骑着车从她旁边而过,他赶超了她。本来如果他留下一屁股尘土而去也就算了,但偏偏他还要回头给简沫西一个轻蔑的微笑,这下简沫西怒了,心里怒吼一声,如果可以的话简沫西很想学习谢逊一声吼叫,吓得对方一屁股液体也罢。可惜她发出的声最高境界只能达到尖叫,而她本人极为排斥女孩子的尖叫,只能靠着自己的行动表达自己的愤怒。
简沫西要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士可杀不可辱,尤其还是天中女生!
想着想着简沫西就加快速度,脚踏踩得飞快。
如果你是女孩子你就应该知道,有一种运动有助于减肥,就是空中踏脚踏车。多亏了这项运动,她踩起脚踏车来可以感觉到耳边风越过的咻咻声。
假如,他可以回头露出道歉的笑容;假如,他是跑步的人,那么简沫西就可以原谅他刚才的所作所为。可惜他都不具备这些条件。
就在简沫西即将超越他的时候,她突然看到他身上很刺眼的天中校服。OHSHIT!她及时减速并且掉转车头往另外一条路走。
因为她知道有这么一句话:兔子不吃窝边草。她不会对同门师弟下手的。
图书馆是一个好地方。
就喜欢躲在杂志区的角落,随便挑几本就可以把一个上午的时间打发掉。
有时候还可以发现好几个帅哥,暗喜之余,就佯装淑女样静观其变。以不变应万变,这可是简沫西多年总结出来的颠扑不破的经验。
天中确实有帅哥,可惜,其实女孩子对男生的要求决不仅仅只有帅这么简单。如果一个帅哥没有品味和气质,那可真就太浪费那副皮囊了!
简沫西看到其中一位把他的拖鞋丢在地上,左脚支在右脚膝盖上,她差点崩溃了。几乎是落荒而逃。
然后在宿舍,看到舍友曾黎穿着裙子翘着二郎腿,她更加崩溃了。
简沫西对曾黎说,“你这样子会没人要的。”
曾黎不予理会。
很多年后曾黎老公的出现再次证明简沫西的预言失灵。
简沫西很喜欢打羽毛球。
还是属于很暴力那种。
其实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暴力,只是打羽毛球懂得把力量转移到球拍上面去而已。曾黎的力气很大,她曾经见识过,但是曾黎打羽毛球不会发力,打出来的球软绵绵的,就像普通女生打的球一样。
不过觉得自己打球除了暴力之外,没有太多技巧,像头牛一样,只有蛮力。
所以经常在场上偷看别人打球,顺便看看帅哥打球。看帅哥打球简直就是技术和视觉的享受呐!偶尔看着看着就会发呆,球飞过来时还没反应过来,就直直被球砸中了脑袋。
同伴的表情似乎气愤得想把拍掷过来,等他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时,眼神顿时变得暧昧起来。简沫西想解释,但是又觉得还能解释什么呢?事情确实就是他看的那样。
她这个人有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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