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死抓着它的后腿,刘芸和季当千则从后面抓着我的腿。
这蚂蚱受了惊,拼了命的往沙石层下面钻,我们硬是被它拖了进去。粗沙混着石头,蹭在脸上钻心的疼,最要命的还是窒息和压迫感。也不知道钻了多久,就在我即将坚持不住的时候,身体周围的压迫感瞬间消失,紧接着浓郁的氧气扑面而来,就像是带上氧气面罩一样,感觉肺都要炸了。
一钻出沙石层,那大蚂蚱的力气就更大了,蹬了一下腿直接挣脱,没有逃走,调头就咬我脸。幸亏关键时刻甄甫玉一把将我推开。
没咬中我,蚂蚱转而去咬刚刚从沙石层里钻出来的季当千。由于季当千立足未稳,再加上大蚂蚱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情急之下,季当千只能用胳膊挡。蚂蚱的嘴就像是花瓣一样,这么大的尺寸,比虎嘴都厉害,这一口下去,竟直接把季当千的左臂咬断,鲜血飞溅而出。
几乎是一眨眼功夫,季当千的半条胳膊就被蚂蚱啃了个干净,只剩下一条血糊糊的手骨,看得我心惊肉跳。
季当千疼得满头大汗,死死咬着牙,不断发出低沉的呻吟声。
等大蚂蚱再次向他扑去的时候,季当千猛地从后腰拔出砍刀,一刀砍在它脑袋上,刀刃足足陷进去半尺有余,大蚂蚱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动静。
危机虽然解除,但季当千的胳膊血流不止,照着下去非得流血过多而死不可。我顾不了那么多,一脚踩住他的断臂,从兜里掏出打火机,直接烧他的伤口。火苗接触血肉,不断发出‘滋滋滋’的声音,血腥味混合着焦糊味,异常难闻。
我这辈子见过无数汉子,但像季当千这么有种的却是第一次见。我用打火机给他烧伤口,这家伙脸上青筋暴起,右手不断往地里抠,但愣是没吭出一声。等断臂创伤面完全被烧焦后,血也就止住了,由于担心感染,我又往上倒了一些蛇药,再脱下上衣给他包扎起来。
季当千脸色惨白如纸,整个人像是虚脱了一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怎么样,要不我背你。”
我想要扶他,结果被他一把推开,在地上喘了几口气之后,噌的一下站了起来。
张坚强整天说自己是个爷们,也就是他运气好没看到这一幕,否则非羞愧致死不可!
看着季当千空荡荡的左臂,我安慰道:“现在科技发达,以后安装个义肢也不算啥大事儿,把心放宽了。”
这事儿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早就要死要活了,可季当千却没有半点哀怨,反而说:“吃饭、打架、杀人,用的全都是右手,左手没了就没了。”
简单的一句话,再次把我震的五体投地。
相比于我的崇拜,刘芸则显得淡定很多,甚至有些冷漠。从沙石层里爬出来,她就开始观察附近的环境,压根就没把季当千断臂当回事儿。
我原本以为沙石层后面应该就是墓室了,但事实却和我想象的相去甚远,出现在眼前的依旧是一条通道,但却不是墓道,而是一个形状不规则的横向岩洞,不仅没有半点开凿的迹象,还爬满了青苔,很显然,这里以前肯定是一条地下水道。
按照刘芸的说法,水墓通常都是依地势建造,而且采用很多原始坑洞,就拿这个水墓来说,前半段是人工建造,后半段则是自然形成,根本无迹可寻,想要找到主墓室,难度极大。
我心想,都走到这一步了,就算难度再大也得上啊。
我们三个沿着岩洞往里走,除了氧气含量过高,肺部适应不了之外,倒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大约走了七八分钟,我们就穿出岩洞,到达一个巨大的地下水潭,里面水母密集,光芒四射,将整个空间照的宛如白昼。
与前半段的寂静不同,这里异常吵闹,到处都充斥着稀稀疏疏的声音,而发出这些声音的全都是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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