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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小子长时间没打架,手痒难耐,这次野性被勾出来了,要不是我和季当千及时把他拉住,非把那混混打死不可。就这,混混的鼻子都完全凹了进去,治好也得毁容。
张坚强往半死不活的混混身上吐了口浓痰,骂骂咧咧道:“妈的,老子打架的时候,你们还特么穿开裆裤,玩尿泥呢!”说完,他看了我一眼:“老赵,要我说,咱干脆把他们全弄死,练成行尸算了!”
我赶紧摆手:“人命关天的大事儿,少扯淡,赶紧报警,把他们抓起来,这事儿就结了。”
张坚强看了我胳膊上的伤口一眼,怒道:“我俩要是不及时赶到,你非他们砍死不可,这种垃圾,你跟他们讲什么原则?”
我没搭理张坚强,赶紧掏出电话报警。不是我怂,也不是心眼太好,我就算弄死他们,又能怎么样?郑元庭巴不得我这么干呢,事后他只要一报警,我就得付出应有的代价。张坚强不爽,可又没办法,最后只能踹了那几个痞子几脚泄愤。
没一会儿警车和救护车就来了,带走几个混混之后,我也顺道跟着救护车去医院包扎。
带了医院,四十来岁的男医生让我把衣服脱掉,结果一看到我身体,立刻倒抽一口凉气:“我的天,小哥,你是干啥的?身上怎么这么多疤?”
算起来,我身上大大小小的疤痕加在一起,至少也得有二十多个,而且大多数是圆形的,基本都是被各种各样的‘尸’,用手指头戳出来的。说实话,那些尸没给我毁了容,我自己都觉得是奇迹。系广引亡。
不过这些疤痕,不光我不在意,甄甫玉也不当回事儿。在我们看来,疤痕是男人最好的纹身,是成熟和岁月的沉淀。
我没跟医生解释这些疤痕的由来,一来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二来觉得这医生话太多,懒得搭理他。
说起来,这条刀疤对我不算个事儿,比这重的伤我又不是没受过,而且都是自己治好的。可是医生却跟我想的正好相反,说是这一刀比看起来要深得多,切开了皮下组织,已经伤到了筋腱,如果不妥善治疗,很有可能会落下残疾。
说白了,得住院。
我虽然久病成良医,但再怎么说也是个门外汉,人家是专业的,说的话我不敢不听 就住吧,反正也花不了几个钱。
这住的是外伤病房,而整个医院,最清闲的就是外伤科。我住的病房里面有八张床,但算我在内却统共只有三个人。躺在我右手边的是个老大爷,六十来岁的年纪,精神抖擞,腿上打着石膏。西北角躺着的则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鼻青脸肿,脑袋上还包着纱布,像是被人揍了一顿。
我闲着没事儿,就悄悄问老大爷:“大爷,那小姑娘咋的了?”
老大爷撇了撇嘴:“被她男朋友打的,昨天还来闹过,瞧那意思,都是社会人儿。”
老大爷说的很含蓄,简单一个‘社会人儿’就一语概之。我仔细打量了那女的一圈,发现她都被揍成这德行了,居然还画着浓妆。而且她抬胳膊的时候,我发现她腋下修理的很干净。种种迹象,说明,这位小姐是个有‘技’术的‘女’人。
我之所以敢这么肯定,是因为女人的腋下往往能说明很多问题简单的几点,干净等于没男朋友,不干净等于有男朋友,因为不在乎了。而这个女人明明有男朋友,却仍旧很干净,说明她需要经常去见别的男人。再结合脸上的浓妆和社会人,答案呼之欲出。
女人翻身倒水的时候,发现我在盯着她看,瞪了我一眼,没好气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噗……”听到‘美女’俩字,我当场笑了出来。
甄甫玉、甄静云、兰玉京、哪个不是倾国倾城之貌,人家都没好意思说自己是美女,真不知道这位有‘技’术的‘女’姓,哪来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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