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苏阳,每天都会起一个大早,骑着他的自行车,特地绕远路来自己家楼下接自己去上学。
到现在,姜舒都还记得,那时候的苏阳,喜欢穿一件白衬衫,他的笑容特别的阳光。
而自己总是小心翼翼的扯着他的衣角,他就这么骑着自行车载着自己,一路从蓬莱路到朝阳路。
那段平日里觉得很长的路,在那时候总感觉很短,短到几乎只是呼吸的时间就到了。
他那会儿,总喜欢摸着自己的脑袋,而自己也很喜欢那种被宠溺的感觉。
一切都似乎非常的美好,非常的理所当然。
毕业典礼那天,自己兴高采烈的找到他,想要衬衫上的第二颗纽扣。
据说衬衫上第二颗纽扣,是距离心脏最近的一颗纽扣,对方如果可以把那颗纽扣给自己,就意味着会把心给自己。
可她等到的却不是那颗纽扣,而是一句分手。
从那漫长的记忆中猛地醒转过来的姜舒眼神有些复杂,她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胡思乱想一些什么呢。
她又看向桌子,这回没了继续吃饭的心情了。
收拾了碗筷,走到厨房里,心不在焉的将碗筷全都洗干净后,回到自己房间里面,将自己的脑袋埋在枕头上面。
她的心乱了。
她不知道现在自己的心情到底是怎么样的。
或许真如大家所说的吧,世间文字八万七,情之一字最伤人。
可自己不是早就已经不爱这个家伙了嘛,为什么每次记忆翻涌的时候,总还是那么难受的。
姜舒搞不懂自己,她不懂自己为什么这么卑贱。
明明自己现在也很优秀啊,明明是苏阳甩了自己啊,为什么依旧还是忘不了那段记忆。
或许人可以控制很多东西,唯独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翻滚吧。
她翻了个身,呆呆的看着天花板,有些不知所措。
而另一边,江东市一栋别墅内,王思远有些百无聊赖的打开了手机,他的床上还留有余香。
昨晚弄得有点疯狂的,以至于现在他都有些脱力。
“今天就不去公司了,老爷子应该不会怪我的。”王思远抿嘴笑了笑,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
最近他签了一个高丽女团,那可是足足有七名成员,昨晚全给喊自家别墅里整事了。
一晚上下来,只感觉腰酸背痛。
“随便找本小说看吧。”对于王大少而言,除了那些花里胡哨的哀嚎,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小说了。
不过最近王大少也有些看腻了,这全都情啊爱啊,要么就是武侠的家国天下,一开始看还挺刺激,看多了也就那样。
“也不知道最近飞卢有什么新书可以看的,去新书入库翻翻吧。”王大少点开了飞卢的新书入库。
眼睛一列列的扫了下来。
很快,他就注意到一本书,虽然这本书没有封面,但他的书名却是引起了王大少的兴趣。
《诛仙》。
诛仙?是我想象中的那个诛仙吗?是要杀神仙?有点意思,希望不要写的太差。
于是王大少点了进去,很快便是被简介给吸引住了。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有点意思啊,这个简介,王大少一下子就来感觉了。
他直接点开了序章看了起来。
等看到那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时候,整个人忽然感觉一股寒意直冲脑门,一下子精神过来了。
好家伙,这作者,是真敢说。
也是真有才华。
而后再第一章,直接便是介绍了青云门,看的王大少心驰神往。
什么活了几百年的老神仙了,什么御剑飞行了。
这些都是王大少所不曾看到的,他以前最多也就看过武侠,能打出内力就不错了。
怎么可能御剑飞行什么的都给弄出来啊。
实在是让人看的无比有趣。
而后画面切换到两个小孩的打闹上,分别是张小凡和林惊羽。
结果两小孩打架上了头,林惊羽差点掐死张小凡,一名老僧救了二人。
老和尚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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