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的结果,完美的有些出乎所有人预料。
不过是片刻之间,布琅斯基便从一个个子不到一米七,看上去有些瘦弱的中年人。
摇身一变,成为一个个头接近三米,浑身长满了粗壮爆炸的肌肉,脊柱也向外增生成尖锐骨刺的巨大绿色怪物。
史登博士成功的制造了一个新的浩克。
而且这个新浩克有一个跟老浩克完全不同的地方。
他没有浩克那种永远都不会撑破,耐久度永不归零的西装短裤。
但是,他有一整套的外骨骼,可以起到西装短裤都起不了的作用。
在防走光之外,同时也具有很高的防御力。
这,应该算是进化了吧。
因为他这跟浩克几位不同的长相,所以他不叫浩克,而是叫做憎恶。
而那个被憎恶一拳打飞的史登博士,正无辜的躺在地上,眼瞅着一滴班纳的血液复制品,从仪器上滴落。
落点,正是他头上正在流血的伤口。
看到过布琅斯基变成憎恶的全过程,史登博士感觉,自己的机会可能也来了。
反正他的身体已经动不了,既然不能主动躲开,那就被动迎接新生吧。
‘或许,我也能成为一个强大的人类呢,而且强的不是身体,是大脑!’
史登博士看着那滴滴露的血滴,心思飘荡了很远。
可是就在血滴即将滴到他伤口上的时候,却突然化作一道火光。
咻的一下。
火光消失,血滴也同时消失不见。
看着那火光消失的方向,史登博士不知道自己该笑还是该哭。
‘我,这算得救了!还是被坑了?’
(10W字啦,再没点数据,怕是要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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