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史书上标榜大宋十分富强,但实际情况并非这么回事。
士人官员的日子过得的确不错,但普通百姓的日子,那可就十分凄惨了。
朝廷要养活那么多官员,要送出去那么多岁币,总要来压榨贫苦百姓。
所以大宋的盛世,只是那些文人官员的盛世,跟普通百姓关系不大。
不然在大宋年间,也不会有那么多百姓造反,这都是实在被逼的过不下去了。
而杜若穿越过来后,也不是什么达官贵人,而是一名普通百姓。
他不只是家境贫寒,而且还有一个卧病在床的娘亲,需要他尽心尽力照顾。
更要命的是前些天他去山上打柴,碰到三只饿狼,在追逐下被咬的遍体鳞伤。
虽然最后侥幸碰到村民帮忙逃过一命,但也因此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才恢复。
所以这一个月以来,杜若在大宋的生活,那叫一个不容易啊。
不过幸好他已渐渐习惯了大宋的生活,所以认命了之后,也不觉着那么艰难了。
“唉!”
杜若扶着槐树休息一会后,仍然是觉着有些累。
于是他就只能蹲在地上,用这样的姿势,来进一步放松自己。
想到自己来到大宋后的倒霉经历,杜若心中也觉着十分郁闷。
他拿着岳飞给的短剑,拨拉着地上的碎树枝跟小石块,来发泄着心中的憋屈。
杜若注意到从地里钻出一只中华地鳖,它抖了抖身上的土,就不急不慢地朝树根爬去。
杜若一来心中觉着郁闷,二来也想试一试,岳飞给的短剑的威力。
于是他就直接拿着短剑,对着地上的中华地鳖,迅速刺了下去。
这柄短剑果然十分锋利,这一刺之下,立刻把地鳖从中分成两半。
白色的浆液从地鳖的断处涌出,它的两节身子在那里慌张地挣扎。
但杜若却对这中华地鳖并不担心,因为学昆虫专业的他深知这种昆虫的特性。
中华地鳖最强的就是它恢复能力,别看现在把它分成两半,但一会它就会自己长好。
昆虫的基因绝对是十分强悍的,这正是它们,能远胜大型哺乳动物的地方。
“叮!杀死一只中华地鳖!正在融合中华地鳖基因中……”
“恭喜!融合中华地鳖基因成功,获得基因之力——治愈!”
突然,一个悦耳的女声在杜若的耳边响起。
杜若吓得浑身的鸡皮疙瘩立刻起来,他差点以为自己在山里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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