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马上坐好,靠着我的身子,继续牵着都史走了一段,觉得不会有追兵在赶上了才停下。
我将华筝抱下马,让她靠在一棵树旁边休息。又走到了都史面前,看着他的惨样,我心里说不出的痛快。
都史活了二十多年,没有受过多少大的打击或者折磨,能算得上是打击、折磨的事情屈指可数,但是只要能数上来的,几乎都和我有关系,今天又被我这个“情敌”加仇人折磨得够呛,虽然心中也害怕,但是这么长时间的积怨加上自己的父汗刚刚死在我的箭下,所以仍然恶狠狠地盯着我。
我冲他挤出了一丝微笑,忽地将脸沉下来,说道:“都史,难道你儿子不是你生的?”
都史不明白我的意思,傻傻地看着我,连答我的话都忘了。
我继续说道:“你儿子肯定不是你生的!要不然你不会这么对他不好。看你的年纪就能知道你儿子也不会很大,但是你整天和我作对,分明是想给他找一个杀父仇人。既然你这么恨他,我成全你!”握着匕首就插进了他的前心。
都史仍在思考着刚才我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忽然间感觉心口一凉,接着强烈的痛楚感传来,才发现我的匕首已经扎进了他的胸口。他勉强抬起手指指着我,运了半天气没有憋处一句话来。
看着都史浑身血淋淋的尸体,我觉得很欣慰。在这个时代中,这个世界里,我就是要作一匹狼,只有具备充足的野性才能够更好立足江湖,更好地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杀死都史,揭示了一个道理: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
而于我自己,这算得上是快意恩仇了。我拿出箭筒中的响箭,折断,扔到了林子深处。然后走到华筝的身边,解下身上的大氅盖在她身上,怜惜地看着这个天真可爱的小公主,等着她醒来,她做了一场噩梦,醒后一切都会过去的。
至于给铁木真发信号的事情,跟我的关系真得很大吗?我不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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