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
苏见吃了一大碗馄饨,一笼小笼包。
贼饱。
有钱了自然要阔绰一点,早餐也必须丰盛起来。
十点左右。
苏见便早早的来到了上城区棚户区。
今天并不是工作日,而是休息日。
因此,街上有不少人。
但他们似乎全身戒备,满眼都是警惕之色,手中的包也都紧紧的夹着,还用手紧紧抓住袋子。
显然这是被抢怕了。
就在苏见观察的时候,一位大妈凑了上来。
“小伙子,在棚户区一定要小心啊。”
“我们这里有个惯犯,经常抢人的背包,而且他跑的还特别快,特别远。”
“很多人常常被抢了之后想追都追不上。”
苏见咧嘴一笑。
“你放心吧,大妈,我可是世界长跑冠军,要是那抢劫犯出现,我一定追上他,把他拿下。”
大妈一脸不信的样子。
“小伙子,千万不要吹牛。”
“好几个警察都追不上他,就凭你?”
“还世界冠军?”
大妈不信,苏见也不和她计较。
只安安静静地等待。
……
棚户区一处不显眼的地方。
一个穿着卫衣头戴兜帽的男人正四处观察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他叫李侣,以抢劫为生。
道上的人都叫他野驴。
以前做飞车党,驾驶着摩托车抢劫。
后来摔了几次之后就长了记性。
开始在棚户区趁人不备抢劫。
之所以选择在棚户区。
一是因为他打小就生活在棚户区,对这地方非常熟悉。
二是因为这里地形复杂,容易逃脱警察的追捕。
为了提高抢劫的成功率,他还专门练了两年的马拉松,就是为了能够摆脱追他的人。
他不仅练了马拉松,还在马拉松大会上拿到了前十的名次。
在超强耐力的帮助下。
渐渐地,李侣不在简单地为了弄钱而抢劫。
他逐渐的喜欢上了那种感觉。
就是在抢了别人的包之后,看着别人想追却又追不上自己的那种憋屈感,他就觉得有一种变态的快感。
甚至,有好几次。
他都凭借这个绝技,摆脱了警方的追捕。
还嘲讽。
算了算,一共抢劫了三十多次,竟然一次都没有失败!
一想到这里,李侣就觉得无比的荣耀。
要是让苏见知道这厮这种想法。
非得用牙签在他身上扎出八荣八耻出来。
李侣观察着。
突然。
一个靓丽的身影出现在了街上。
她手上挎着一个粉红色的包,看起来分外扎眼。
更重要的是她背的很随意。
应该是个刚来棚户区什么都不知道的雏。
李侣等的就是这种愣头青。
李侣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人出现,周围也没有什么埋伏。
之所以这么谨慎,就是因为有一次他差点中了警方的钓鱼执法。
因此他长了见识,多了些心眼。
这也是他一直被警方通缉却从未被抓到的凭借。
就是你了。
……
靓丽的小姑娘还不知道棚户区的危险,根本没有丝毫的防备。
苏见将目光落在了她的身上。
既然棚户区的很多人都已经有了戒备,那么抢劫犯动手的目标自然就是她了。
那位大妈看到这小姑娘没有防备的样子,立马上去热心劝解。
“小姑娘赶快将你的包背好,这里有抢劫犯。”
小姑娘将信将疑。
就在这时。
只见一道身影飞速从她身边闪过。
夺了包就跑。
小姑娘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愣了。
大妈倒是反应挺快。
“抢劫了!”
紧接着。
传来小姑娘尖锐的声音。
“抢劫啦!”
路人纷纷避让。
只见一道身影顺着刚才的那道身影飞速追去。
正是苏见。
李侣抓着包飞速奔跑。
听到后面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似乎有人在追赶他。
哈哈,就喜欢你追我。
就喜欢看你追不上我无可奈何的样子。
这样想着。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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