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立即就想到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所描绘的世外桃源。
吹的过分了啊!
一路走来,桃花源的村民见到李易欢既恭敬又亲切,一切都是发自肺腑的。
一个孩童跑过,给了李易欢一个桃子。
李二陛下注意到,这孩子穿的衣服虽然带有补丁,却是面色红润,不是那种饱受饥饿,营养匮乏的孩子。
这种现象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是很难看到了。
因为,他们是农户。
农户,辛苦耕种,却要承受繁重的徭役,怎么可能会面色红润?
不可思议!
尤其是,桃花源的前身——谷村曾经是土地贫脊的区域,一百多户村民,在灾年饿死的只剩下了十几户。
一条土狗从身边跑过,嘴里还叼着一块肉。
艾玛!
李二觉得这条土狗死定了。
肉,何等珍贵,土狗敢偷狗,主家非杀了吃狗肉不可。
魏征的大眼珠子也瞪眼了。
一个掉了牙的老头儿坐在一颗树下,手里端着碗,把一块油腻的肥肉用筷子夹出来,随手丢在地上。
李二石化了。
老爷子,你太败家了!
这时,但凡经过的村民,竟然无一人指责此种败家行径。
卧槽!
诡异!
惊悚!
李二掐了一把魏征。
魏征吸口冷气,惊道:“老爷,你干嘛掐我?”
李二失神道:“我试试是不是在做梦,这里的一切太不真实了,啥时候农户也对肉也没胃口了,还这么败家?”
“他们就不怕饿死吗?”
噌——
丢肥肉的老头儿一下就跳到了李二的面前,吹着花白的胡须瞪眼道:“你说谁败家啊?”
李二怒道:“山野村夫,果然……”
突然间,他好失望!
原以为贫困的谷村焕发了第二春,谁想全是败家玩意儿!
李二陛下提倡节俭,并且身先士卒。
如此浪费之风,实在是该死!
魏征痛心疾首的看着土狗把肥肉吃了,哀呼道:“那可是肉啊!”
老头儿冷哼道:“肥肉而已,我还想多活几年,谁爱吃谁吃!”
李二陛下气乐了。
如此浪费也就算了,与你这老汉儿多活几年有个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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