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朱兴看向刚刚说话的那个干巴汉子,“叔,你说大家愿意造反,但是没饭吃没力气是吧?”既然叫自己侄子,那叫他一声叔应该不会错。
“嗯,既然都杀了元人,元人肯定不会放过我们,不如反了他娘的。能挣几口饱饭吃死了也值当。反正这日子也过不下去了,叔就跟你干了,只要你能弄到吃的叔就豁出去陪你赌命。别人怎么想的我不知道,反正我是这么想的。”干巴汉子说道。
“大家是怎么想的?”朱兴环顾四周问道。
“我跟刘八四想的一样,给口饭吃我就跟二侄子干了。”
“对。”
“我也是。”村民们都表示态度,只要有一口吃的就愿意跟着朱兴卖命。这个年头,能吃一口饱饭简直就像救命一样。
“好吧既然大家这么说,”朱兴站起身,拿衣角蹭蹭西瓜刀上的血渍,别在腰间。“我去城里给大伙儿弄点粮食来。”
“二哥,我跟你去!”
“重六哥我也去。”朱重八和徐达立刻说道。
“不行,你俩的身手不够快。我这不可能是光明正大的弄粮食。我这是去城里,找元人囤积粮食的地方偷点粮食出来。人越少越安全。你们两个就在村里待着,顺便再问问看还有没有愿意跟我一起造反的。”朱兴拍拍两人的肩膀。
“好吧。”两个人垂头丧气的,还想着能再表现一下呢。
“重六侄子,这些元人尸体怎么弄啊?”干巴汉子刘八四问。
“找个没人的地方埋了,坑挖的深一点,身上的东西能留下用的全留下。那些马全杀了,等我吧粮食弄回来,晚上咱们吃顿好的!”
“好!”
朱兴挥挥手,辨明骑兵来的方向,大步的走出村子。
沿着山路一直向西走大半个时辰才隐约看见像是管道一样的大路,遥望过去大约七八里远的地方有城镇一样的建筑聚落。
“很远啊。”朱兴眯着眼,在心里计算以自己的脚程和这样的距离大约要多久才能从村子走到城快打死去。镇。
“两个时辰足够了,那来回就是四个时辰,天黑之前应该能回到村里。直接进城吗?不,还是先在外面看看情况再说。”
别看朱兴一副怨天尤人疯疯癫癫的样子,前世他也是个工作中非常谨慎细致的人,面对任何情况都会在预先做好应对方案的处女座。这种总是喜欢做事尽善尽美的性格得到了老板的赏识,所以才会在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升职当上部门经理。结果就在当天晚上为了庆祝去酒吧喝一杯的时候出了岔子,来到了大明,该说是缘分还是运气呢?
以十六岁少年的脚程徒步走七八里地,用了大概一个多时辰的时间。这种模糊的时间概念让习惯了手机和手表的朱兴很不舒服。
“尽可能的了解这个时代的社会情况,获取大量的情报才能让造反更容易成功。所以城镇是获取信息最方便的地方,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进去呢?”
此时朱兴在城外一棵大树上,凭借过人的力量轻轻松松就爬到了最高处也只有最高的地方还有些树叶能藏人,低矮一点的树叶都被吃光了。但是这里距离城门还有三四百米的距离,很多东西都看不清,比如说城门口贴的告示之类的。但是有一些是看得清的——正在欺负百姓的元人士兵。
一个衣衫褴褛的汉人百姓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就算看不清脸朱兴也能想象出这个汉人的想法,在这个吃不饱的灾年,进城要么是找活儿做工养活自己要么就是乞讨一口饭吃。可是那个守着城门的元人根本不管汉人百姓的死活,用脚踢用鞭子抽,直到把这个汉人打的遍体鳞伤不想进城才放过他。打完人回到城门下他还慢条斯理的吃了一口肉喝了一碗不知道是酒还是水的东西,刚刚的一切仿佛只不过是赶走一条狗一样。不,还不如一条狗,因为这个元人撕下一小块肉丢给了自己身下的一条黄狗。
“汉人的命就这么低贱吗?”朱兴的眼中闪烁出怒火,刚杀过人的杀气又涌上来,但是前世养成的冷静强行压下了心中的怒火。
“要不是亲眼看到,我还真不知道这时候的汉人是多么难以生存,真的是活的不如狗。”攥紧不算大的两只拳头,眼神冰冷的看着城门,城门上两个大字“钟离”。
“钟离县吗?好像就是朱元璋的老家,没错了,那造反就先拿这里开刀吧。”冷冷的眼神看着城门再看看刚刚那个汉人离开的方向,仔细想想心中拿定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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